2022年玉山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3-3454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玉山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3-01-20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要求,玉山县人社局编制我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山县人社局联系(地址:江西省玉山县府前路1号政府大楼四楼,电话:079325528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社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玉山县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维权等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动玉山人社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玉山县人社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五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概况信息、人事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2022年,我局在“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81条信息,玉山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97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转办、会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规范程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没有因办理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方面。不断加强安全运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协调、督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撰写、信息校对、信息审核规范程序,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确保门户网站无任何商业炒作信息或广告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积极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玉山就业”微信公众号等阵地。通过设立就业帮扶、求职招聘、就业创业专栏,公开人社就业领域工作动态及重要政策,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传递人社声音,积极服务群众需求,促进人社事业发展。按照《条例》要求,我局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主动发布,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就业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截至2022年底,“玉山就业”微信公众号订阅数超过6700人,全年发布信息97图文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定期对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国家及省市各项考评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准,存在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和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的问题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

二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

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制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

二是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积极推进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三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