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失业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9-18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策文件

1.失业保险征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企事业新参保,企事业新增加或减少参保人员。

二、受理所需资料

1)失业保险企业新参保所需资料:

1.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填报《参保失业保险单位基本情况表》

4.缴费比例:1%,个人和单位各0.5%

备注:(1)退休人员不能参保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名义可以参保。

(2)企业新增或减少人员所需资料

新增:1.填写《参保单位人员异动情况表》

2.参保员工劳动合同

3.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减少:填写《参保单位人员异动情况表》

三、办理流程

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线下:企业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办理。

2.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事指南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受理条件     依据赣府厅字【2023】43号文件

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或申领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http://www.osta.org.cn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最新的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也是可享受补贴。

二、受理所需资料

根据(赣人社发【2017】34号)、赣府厅字【2023】43号文件要求,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备注:受理窗口提供)

2.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社保卡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在支付宝→赣服通→人社专区→社会保障→失业保险→(个人)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在线办理。

2.窗口办理:本人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四、补贴标准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3.失业保险金申请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企业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满义务满1周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二、受理所需资料

根据赣人社字2020】223号文件要求申请时应提交下资料:

1.就业创业证(申请前需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进行失业登记)

2.《玉山县失业保险金申请登记表》(备注:受理窗口提供)

3.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承诺书(备注:受理窗口提供)

4.身份证原件

5.申请人社保卡原件

6.代缴医疗保险承诺书(备注:1.受理窗口提供,2.放弃代缴医疗保险人员填写。)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线上办理在支付宝→赣服通→人社专区→社会保障→失业保险→(个人)失业保险金申领在线办理。

2.窗口办理本人到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四、发放标准

1.根据赣人社发【2021】18号、赣就业中心字【2021】27号。自2021年10月1日起,明确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区域最低工资的90%即1449元/月。

4.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金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受理所需材料

不需要(领金人员原已提供了资料)

三、办理流程

经办机构对当月申请失业保险金人员需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失业人员填报 <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到玉山县医疗保障局。

四、代缴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缴。

5.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死亡的除外)。

二、受理所需资料

1.失业人员死亡或火化证明

2.领取人身份证明

3.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在支付宝→赣服通→人社专区→社会保障→失业保险→(个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在线办理。

2.窗口办理: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四、发放标准

一次性发给本人生前7个月失业保险金的丧葬补助金;有直系亲属需供养的,一次性按每供

养1人发本人生前10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抚恤金,供养3人以上的发本人生前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6.价格临时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

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

2.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6%。

备注:我省以设市区为单位统一启动或中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各设市区不得进一步下放至县(区)级。省价格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可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或中止联动机制。

二、受理所需资料

不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已提供)

三、发放标准

全省统一的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

四、时限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至困难群众手中。   

7.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办事指南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政策适用范围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中国江西网站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等不得返还。)

二、享受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并且申请稳岗返还前参保时间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三、申报流程

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包括审核(后台数据比对)、企业在人社网厅上确认、对外公示、社银发放四个过程。企业收款账号缺失、错误等导致不能直接发放的,转为企业主动申报程序。

8.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办事指南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享受条件

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

二、享受标准

1.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3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江西省级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社保信息系统)与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数据交换核验或人社部下发的名单确定。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2022年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通过社保信息系统与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核验或人社部下发的名单确定。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我省已登记失业、企业申报或数据比对期间16-24周岁的青年。通过社保信息系统与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核验确定。登记失业的16-24 岁青年首次数据比对时,按其2023年7月的年龄确定。

1名上述三类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由企业申报或数据比对当月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同一人员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办理方式

目前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办理。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包括审核(省系统后台数据比对、就业本部门内部数据比对)、企业在人社网厅上确认、对外公示、社银发放四个过程。

   联系电话:0793-2135298  联系人: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失业保险股 程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