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溪街道机构职能设置

发布时间:2024-03-12       来源:冰溪街道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2425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玉山县冰溪街道
发布日期 2024-03-12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机构职能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玉山县冰溪街道三清大道287号

办公电话:0793-2466058

    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施方案>和<玉山县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字[2019]122号精神

负责人:陈小锋

冰溪街道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能配置、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实施方案><玉山县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字〔2019117号)精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玉山县冰溪街道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结合冰溪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冰溪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是本街道各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冰溪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构,依法履行本街道的服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  冰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街道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一)冰溪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行政村建设、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本街道的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负全面责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抓好人大、政协工作,领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领导本街道行政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的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领导和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领导街道、各行政村、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本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街道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等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冰溪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制订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街道的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广大群众开展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对村(居)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和道德教育。综合管理本街道的社会事务,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财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本街道范围内的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街道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它群众自治组织做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汛、防疫、防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村(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民事调解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冰溪街道设置下列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组织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聂水群 联系电话:0793-2466058

2.党建办公室。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负责加强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组织自身建设;负责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人才开发管理、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老干部工作;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武装、群团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鲍桂清 联系电话:0793-2466058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退役军人保障等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少华 联系电话:0793-2466058

4.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统筹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农村经济基础管理;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基础发展与贸易服务工作;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数据等统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占俊明 联系电话:0793-2466058

5.农业农村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草拟扶贫工作年度计划,提出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房屋动迁、安置及房管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园林绿化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毛亦军 联系电话:0793-2466058

6.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基础设施、道路建设等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邱华明 联系电话:0793-2466058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协调派驻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政务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政务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负责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财政事务性工作,保证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数据有根有据,报表准确及时;围绕财源建设做好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开展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负责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调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发放等工作;负责推动综治信息化、基层网格化建设,协调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综治信息系统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聂水群 联系电话:0793-2466058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健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谢振辉 联系电话:0793-2466058

第五条  冰溪街道机关行政编制39名,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内设机构股级职数6名。

冰溪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事业编制28名,设主任(站长)1名;冰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2名,设主任1名。

第六条街道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