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财政局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3-01-13       来源:玉山县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1-13349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玉山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1-13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机构职能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玉山县府前路7号

办公电话:0793-2552952

依据:关于印发《玉山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玉办字【2019】35号

主要负责人:吴新建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 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县财税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县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地方财政管理制度、县乡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设性意见;全面推进绩效预算改革,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 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制定固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制度, 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玉山贷(赠)款的有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

(十)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指导地方健全安全生产 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

(十三)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股、采购办)。承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工作。组织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和干部培训;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文告、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档案、机关财务、机关固有资产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组织、参与全县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县政府公布的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办理与办结;负责相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股室、部门与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相关调研和经验总结。

          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本地区政府采购相关配套措施;审核、批复政府采购预算,受理采购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督促采购人按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组织采购活动。

负责人:朱青;联系电话:0793-2552952

(二)预算股(绩效管理办公室、资金运行监督管理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 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工作, 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

          负责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拟订财政绩效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批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再评价工作。对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反馈绩 效评价结果,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建议。

          负责实时监控财政资金运行动态,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管理, 监测分析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 “ 三公” 经费支出 的实时监管,提出 “ 三公” 经费管理的政策建议,开展 “ 三公” 经费的监督检查。

          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指导地方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

负责人:姚国炉;联系电话:0793-2555141

(三)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高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及总会计核算;汇总县级部门决算,会同有关股室编制县本级财政决算;管理县本级预算资金专户,审批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承担县本级专户管理工作。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务管理制度;对分管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县本级固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钟小丽;联系电话:0793-2556679

(四)农财股(扶贫股)。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财政扶贫移民资金。

          负责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扶贫政策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参与编制政府扶贫规划并进行监督检查和项目绩效考核;管理扶贫部门事业经费和全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会同扶贫部门研究提出财政扶贫资金整合建议,编制部门预算方案及筛选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预算,组织可行性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扶贫部门的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决算,监督扶贫专项资金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负责人:周元富;联系电话:0793-2554692

(五)工商企业股(经济建设股、金融与债务股)。承担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业流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县级财政直接拨付县属企业的亏损补贴、税收返还等支出项目的管理。

         负责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研究拟订财政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监督;负责管理国家粮食二棉花等专项储备资金。

         负责收集全县政府债务的信息,掌握全县政府债务的基本情况,编制政府债务信息统计报表。负责政府举债项目的实施监管。 负责县城金融企业贷款奖励政策的兑现。负责政府融资本息核算,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以及PPP业务相关工作。

负责人:毛家辉;联系电话:0793-2556983

(六)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股(票证管理股)。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县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指导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负责非税收入的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本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的领发、监督、核销工作。实行票据电子化管理,负责对财政票据的领发、库存、使用、核销、资金缴存等日常工作实行计算机处理工作;全程跟踪和控制单位执收过程和解缴情况。

负责人:姜玉忠;联系电话:0793-2556950

(七)会计股(国资监督管理股、社会保障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高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负责全县固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审核固有资产处置和利用情况;管理国有股权和股权权益; 对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行监督管理;监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与拟定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全县清产核资工作。

          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负责人:李文剑;联系电话:0793-255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