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4-62985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4-12-11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玉山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 号 | 部 门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备 注 | 执收单位 |
一 | 教育 |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省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为420元/生;市级城区示范园保教费为300元/生;农村市级示范园保教费为280元/生 城区普通幼儿园保教费为240元/生 |
赣财综字【1997】153号 赣价行字【1997】90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3】705号 |
玉发改价字【2024】3号 | 玉山县各公办幼儿园 |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学费:县域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550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600元; 住宿费:设区市普通100元/生学期,公寓式宿舍住宿费200元/生学期,县(乡、镇)普通宿舍80元/生学期,公寓式宿舍住宿费180元/生学期。 |
赣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号 赣教计字【1999】147号 赣教计字【2003】167号 赣教计字【2004】75号 赣发改价管【2023】442号 |
玉山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六都中学、樟村中学 | |||
中等、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1、成人高考专科学费(函授)1400元/人/学期;2、成人高考本科学杂费(函授)1700元/人/学期;3、成人高考中专学杂费(函授)1000元/人/学期;4、电大开发教育本科(函授)80元/人/学年;5、电大开发教育专科(函授)55元/人/学年。 | 赣教计字【2000】163号 赣教计字【2000】274号 赣教计字【2002】694号 赣教费字【2001】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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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 教财【1996】101号 教财【2003】4号 赣价行字【1997】67号 赣教计字【2000】117号 |
玉山县中等专业学校 |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 | 1、省统一考试科目,考试费标准为每科14元;2、设区市组织的考查科目,考试标准为每科10元;3、报名费,每生10元。 | 赣发改收费字【2010】664号 | 玉山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六都中学、樟村中学 | |||
二 | 公安 | 玉山县公安局 | ||||
证照费 | ||||||
1、因私普通护照 | 普通每本120元/本 | 价费字【1999】198号 计价格【1999】466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2】2012号 |
从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标准(赣发改收费【2019】544号) | |||
2、往来港澳通行证 | 每证60元 | 赣财综字【2004】26号 发改价格【2005】77号 赣发改收费【2017】732号 |
从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标准(赣发改收费【2019】544号) | |||
3、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 往来台湾电子通行证每证60元,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补办)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15元,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一次有效签注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为每件80元。 | 赣财综字【2004】26号 发改价格【2005】77号 赣发改收费【2019】1133号 |
从2017年7月1日起降低标准(赣发改收费【2017】732号) 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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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 电子通行证为每证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元。 | 发改价格【2011】1389号 | 从2017年7月1日起降低标准(赣发改收费【2017】732号) | |||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①户口簿②户口准迁移证件 | 5元/件(补办) | 价费字【1992】240号 赣价费字【1992】201号 赣价费字【2000】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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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补办40元/证 临时身份证10元/证 |
价费字【1992】240号 计价格【1995】873号 计价格【1997】1485号 财预字【1994】37号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财综【2004】8号 发改价格【2006】98号 赣财综【2006】1号 |
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赣财非税【2018】4号) | |||
摩托车号牌工本费 | 35元/副 |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计价格【1994】783号 【1992】价费字240号 |
从2020年1月1日降低标准(赣发改收费[2019]1133号) | |||
①号牌架 | 20元 | |||||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行驶证10元/本 驾驶证10元/本 |
计价格【2001】1979号 计价格【1994】783号 【1992】价费字240号 赣价费字【1994】112号 |
从2017年7月1日起降低标准(赣发改收费【2017】732号) | |||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教育收费 | 42元 | 赣财综【2006】29号 赣发改收费字【2007】1188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0】18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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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民政 | 玉山县民政局 | ||||
殡葬收费 | 城区公益性公墓:单墓1500元、双墓3000元,殡葬基本服务遗体火化900元/具,遗体接运150元/次,县内最高260元为限,遗体冷藏3元/小时,骨灰寄存100元/年,普通骨灰盒230元/个; | 《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发改价调规【2022】807号《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1230号) | 玉发改审字【2023】530号 玉发改审字【2023】531号 | |||
四 | 司法 | 玉山县司法局 | ||||
仲裁收费 | 1000元以下按80元交纳;1001元至50000元 按4%交纳;50001元至100000元 按3.5%交纳;100001元至200000元 按2.5%交纳;200001元至500000元 按1.5%交纳;500001元至1000000元 按0.5%交纳;1000001元以上按0.3%交纳。 | 财预【2009】79号 财综【2010】19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0】4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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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玉山县人社局 | ||||
社会保障卡补(换)卡费 | 32元/卡 | 赣财综【2012】112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2】24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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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住房城乡建设 | 玉山县住建局 |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主次干道:(经营)0.10-0.7元/日.平方米,(基建或其他):0.06-0.3元/日.平方米;支、区间道:(经营)0.03-0.6元/日.平方米,(基建或其他):0.04-0.2元/日.平方米 | 建城【1993】410号 财税【2015】68号 赣价费字【1994】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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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国土资源 | 玉山县国土资源局 | ||||
不动产登记费 | 1、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 2、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费为:80元/件; 3、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 4、不动产机证书工本费:10元/证; 5、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更正、异议、信息变更、分割合并变更登记)减半收取:40元/宗; 6、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更正、异议、信息变更、分割合并变更登记)减半收取:275元/宗。 |
财税【2016】79号 赣财非税【2016】25号 赣价费字【2001】116号 |
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含个体工商户)(赣财综【2015】34号) 赣财综【2014】112号:自2015年1月1日起,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收取,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2019年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赣财非税【20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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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开垦费 |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6月1日施行,具体标准还没出台 | 《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赣财综【2014】112号:自2015年1月1日起,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收取,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 |||
八 | 水利 | 玉山县水利局 | ||||
水资源费 | 工业取水:地表水:0.12元/立方米 地下水:0.24元/立方米 生活用水:地表水:0.08元/立方米 地下水:0.16元/立方米 水电发电取水:地表水:0.003元/立方米 其他取水:地表水:0.12元/立方米 地下水:0.24元/立方米 |
发改价格【2014】1959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财综【2011】19号 发改价格【2009】1779号 财综【2008】79号 财综【2003】89号 【1992】价费字181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3】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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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补偿费 | 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东部地区不超过1.4元/平方米,中部地区不超过1.5元/平方米,西部地区不超过1.7元/平方米。 | 赣发改收费【2017】732号 | ||||
九 | 卫生计生 | 玉山县卫健委 | ||||
预防接种劳务费 | 18元/支 | 赣发改价管规【2021】1号 | ||||
十 | 人防办 | 玉山县发改委 |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收费对象及范围: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除外)的建设单位。 1、一类国家级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200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地面总建筑面积8%; 2、二类国家级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190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地面总建筑面积7%; 3、三类国家级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160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地面总建筑面积6%; 4、省级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130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地面总建筑面积5%; 5、经济发达镇:收费标准:800元/平方米,收费面积:地面总建筑面积4%。 |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 |
赣财综【2014】112号:自2015年1月1日起,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收取,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赣字【2016】22号:厂区范围内的工业生产厂房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免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赣发改收费字【2019】635号:调整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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