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2-16       来源:玉山县乡村振兴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3-35109 主题分类 工作计划 发布机构 玉山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3-02-16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工作计划

2022年,玉山县乡村振兴局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乡村振兴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以赴推进乡村振兴,切实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线,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1.认真抓好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根据上级下达我县衔接资金实际,从县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中择优筛选确定衔接资金具体实施项目,扶持发展帮扶产业。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认真梳理每个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将项目实施建设计划下达给各乡镇(街道),加强监管,严格遵照规范程序要求落实招投标、公告公示等措施,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2022年安排下达衔接资金10671.26万元,实施建设衔接资金项目234个。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设施条件。

2.分类推进重点帮扶工作。指导推进省、市、县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和示范规划落地落实。指导督促重点帮扶村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严格落实重点帮扶村衔接资金投入要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调度重点帮扶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梳理分析收入来源、构成、变化情况,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3.协同推进“四美共建”行动打造美丽集镇。聚焦集镇功能与品质提升,按照“五美”要求,完成4个美丽集镇建设,努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打造美丽通道。对全县通道沿线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按照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要求,高标准打造必临线等5条美丽通道。打造美丽村庄。推进村庄整治提档升级,对照“七改三网”内容查漏补缺,突出做好村庄“七整一管护”等内容提升,完成16个美丽村庄建设。打造美丽庭院。大力实施“五清五拆”行动,鼓励引导村民建设花园、果园、菜园,完成2900个美丽庭院建设。

4.扎实有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配合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录入工作,清洗优化农村厕所革命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2022年,完成问题厕所整改3655个。

5.积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高标准打造十坊线、沙松线、玉紫线、玉占线、G320国道沿线5条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十坊线——建设以设施蔬菜、红芽芋、临湖大蒜、生姜、富硒水稻、油菜、白茶等为主的设施蔬菜及地方特色农产品产业带;沙松线——建设以白玉豆、小蕃茄为主的特色蔬菜以及香榧产业带;玉紫线——要建设以现有景点为基础,集水果种植、果园采摘、林下经济、观光休闲和乡村旅游为一体的休闲农旅结合产业带;玉占线——建设以小蕃茄、富硒水稻、油菜、丝瓜、辣椒、油茶等种植为主的功能农业产业带;320国道沿线——建成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柳林基地等功能区块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带。

6.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机制。持续开展感恩教育“四大行动”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引导脱贫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持续推广“感恩加油站”建设、依法打击不孝行为、“红黑榜”评议等方式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激发脱贫地区群众内生动力;会同政法委借鉴铅山、横峰两试点县乡村治理经验,开展一村一名“法律明白人”培育示范行动,扎实推进“一站式”服务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力争打造社会治理体系的“玉山样板”;会同民政局以县为单位细化村规民约,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认真落实“四个不减”要求。保持教育帮扶、健康医疗帮扶、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义务教育保障。继续落实联控联保责任,实行学校校长与乡镇(街道)属地双负责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全资助、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全县发放学前教育资助729人,金额49.6万元;义务教育资助8088人,金额279.6375万元;普通高中资助3839人,金额383.9万元;高中免学杂费1538人,金额42.702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316人,金额31.6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2247人,金额215.7525万元。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道保障政策,动员脱贫户、监测户100%购买医疗保险。发放脱贫人口医疗救助(含政府兜底)资金333.49万元,救助1885人次。住房安全保障。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级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全县摸排鉴定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六类人员”15户,其中易返贫致贫户2户,其他脱贫户4户,低保户8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户。全部通过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解决了存在问题。饮水安全保障。开展监测对象饮水安全情况排查,畅通群众反映通道,紧盯12314等各种渠道反映农村供水问题的整改,建立全县脱贫人口饮水安全台账,保障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饮水安全。现有农饮工程129处,其中公有饮水工程87处,涉及供水规模41274吨/天,受益人口21.33万人。继续实施结对帮扶工作机制。按照县级干部帮扶4户、科级干部帮扶3户,一般工作人员帮扶2户的原则,安排干部结对帮扶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做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结对帮扶“全覆盖”。明确结对帮扶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帮扶对象家庭实际情况,采取随时关注、电话联系、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帮扶干部每季度至少到帮扶对象家中走访1次以上。结对帮扶工作持续巩固。

2.认真落实产业帮扶措施。完善“五个一”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下塘乡“一领办三参与”(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困难群众统筹参与)合作方式,积极培育带贫益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全县共培育带贫益贫功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69家、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281名,累计建成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6个,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向产业链、价值链层面拓展。

3.认真落实就业稳岗帮扶措施。对17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全面实行社区化管理,大力推行横街镇江口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桑田家园”“四点半课堂”等特色做法,全县351户1189名搬迁群众开心搬、安心住。搬迁脱贫户有劳动力人数共539人全部实现稳定就业,确保每个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大力开展就业帮扶,帮助有就业意向人员到县高新区企业就业,及时核对发放县外务工就业人员的一次性交通补贴。交通补贴共发放7177人348.41万元。其中,省外务工 6655人、省内县外务工522人开发1117个公益性岗位,35个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325人、监测对象4人就近就地就业。

4.认真落实防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抽调县直有关行业部门业务人员和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站人员,成立4支工作队伍,分赴16个乡镇(街道)、208个村(社区)针对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和未消除风险)、三线预警数据中未被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户成员中有农村低保常补对象的家庭、交警比对反馈2016年以来因交通事故导致家庭主劳动力致伤致残致死出现家庭生活困难的对象、乡镇(街道)和村(居)提供疑似可纳入监测对象户等“六类人员”,开展遍访专项活动,切实摸清底数,对遍访中发现的246个疑似问题,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整改落实。督导驻村帮扶干部、结对帮扶干部和村组干部通过电话联系、入户走访等方式随时掌握农户生产生活状况,对突发家庭困难、收入骤减或支出剧增等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村(居)乡村振兴工作室,每月一次由乡镇(街道)汇总后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比对核实,将核实情况提交县防贫监测预警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安排针对性帮扶资金和项目,落实相关政策。特别是对于重点监测对象、重难点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致贫返贫风险消除389户1243人,新识别监测对象84户311人。

三、2023年工作打算

1.认真落实监测帮扶各项工作举措。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站(室)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的业务指导,强化政策解读宣传和工作部署推进。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常态化入户排查工作机制,对监测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紧盯疫情灾情影响,加强分析调度和防范化解,严防因疫因灾返贫致贫。

2.落地落实兜底保障政策。配合住建、水利部门组织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住房和饮水安全情况进行摸排,对新增饮水住房不安全问题立行立改。协同教育部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按学期及时发放教育资助。

3.完善并落实就业帮扶措施。会同就业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常态化监测就业信息,强化信息共享、精准帮扶。完善政策支持,严格按照我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和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及时核实并发放雨露计划补助;根据脱贫户、监测对象县外务工情况,及时核发一次性就业交通补贴;落实对帮扶车间的定期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帮扶车间,及时发放相关补助资金。

4.落地落实易地搬迁后扶政策措施。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定期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展安全巡查,细化实化落实后扶举措。加强政策解读,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开展的易地搬迁后扶政策业务培训,指导乡镇(街道)抓好工作落实。

5.稳步推进社会帮扶。协同县工商联等部门深入实施“百企兴百村”行动,搭建服务平台,畅通联系机制,宣传推广典型, 引领推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接帮扶。持续向社会推介乡村振兴类项目,探索乡村振兴项目招商引资,凝聚社会帮扶强大合力。

6.分类推进重点帮扶工作。指导推进省、市、县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和示范规划落地落实。指导督促重点帮扶村严格按照村庄规划有序安排实施相关项目建设。协同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

7.扶持发展帮扶产业。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协同县农业农村局抓好产业帮扶带动经营主体和村级(联村)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和带动监测。持续抓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落实,督促合作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协同县发改委抓好村级光伏帮扶电站运行监管,督促各有关乡镇(街道)加强发电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协同县商务局继续强化消费帮扶,指导各乡镇(街道)增加帮扶产品销售,持续开展“六进”活动,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采购。

8.推动实施乡村建设。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配合住建部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村庄整治清洁行动。

9.加强改进乡村治理。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探索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总结经验,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协同推进,不断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机制。持续扎实推进“一站式”服务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10.加强资金项目管理。配合县财政局做好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下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调度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快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

11.推进经验总结宣传。及时发现挖掘各地典型经验,积极向上级报送推介玉山经验。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完善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会商研判和预警监测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及时处理上级交办的负面舆情问题。

12.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会同县委组织部开展乡村振兴业务培训,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分级分类做好年度培训工作,确保全县各级乡村振兴干部年度培训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