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玉山县乡村振兴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26958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玉山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2-07-01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三公经费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乡村振兴局是主管乡村振兴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工作。

(二)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定全县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全县项目规划。

(三)负责全县乡村振兴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与制定全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衔接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扶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审查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乡村振兴的培训、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建档立卡脱贫群众“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脱贫群众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帮扶干部培训工作。

(六)组织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工作;协助脱贫地区开展对外联络;争取并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外资帮扶款项的引进、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进一步抓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常态化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全年组织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专项排查、专题调研,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保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平稳有序推进相关机制衔接;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二)进一步做好动态监测和帮扶。一是不断完善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提高返贫致贫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能力;二是依托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和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基础信息进行汇总梳理,逐步建立完善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三是强化部门配合,运用大数据管理手段,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对象信息比对和数据核查工作;四是加大“防贫保”宣传,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增强参保对象抵御风险的能力,为防范返贫致贫加筑一道“保护墙”;五是强化帮扶工作。继续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督促各帮扶联系人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坚持广泛动员、多方聚力,以“万企兴万村”、消费帮扶行动为主抓手,扎实推动社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三)进一步强化产业和就业。将产业就业帮扶作为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的主抓手,强化精准施策、精准帮扶,持续增强群众自身“造血”功能,激发内生动力。一是加大县级衔接补助资金投入,确保预算内资金投入较上年增长;二是选准选优衔接资金项目。重点聚焦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对2022年入库项目进行全面筛选和论证,并根据衔接资金规模优中选优一批项目予以批复实施;三是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调度推进。项目批复后,每月会同财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深入项目现场开展抽查调度,确保所有项目按期完工验收、资金及时支付到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抓好项目库建设。对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调整优化和充实,加强入库项目评审和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和可操作性;五是继续推进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应贷尽贷;六是确保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常态化开展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监测,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和“点对点”岗位对接服务,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脱贫人口稳就业、稳增收,确保全县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乡村建设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理念,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五清一改”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完成农村改厕,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加大“双基”建设投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扶贫资产管理。对各地已确权登记扶贫资产(2016-2020年)开展实地核查,对资产运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扶贫资产账实相符、管理规范、发挥效益。对2021年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及时建立台账,落实管护责任,并制定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开展收益分配,资产收益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无劳动能力脱贫户补助、公益事业建设及管护和巩固产业发展等方面。

(六)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培训。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分层分类培训,实现县乡村三级干部全员培训、精准培训,切实解决好“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等问题。通过分类培训工作开展,切实提高全县乡村振兴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队伍整体素质。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员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人;退休人员6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7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8.58万元,其他收入104.08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9.26%,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72.6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3.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5万元;项目支出1929.2万元,包括;生产发展1029.2万元,社会发展330万元,贷款奖补和贴息15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2172.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43.46万元,生产发展1029.2万元,社会发展330万元,贷款奖补和贴息15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2.83万元,机关事业商品和服务支出26.55万元,特定项目类2790.23万元。(其中: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总额1万元,较上年压减90%,劳务费、维修(护)费总额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9.26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年结转资金,增加了临聘人员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68.5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行政运行243.46万元,生产发展1029.2万元,社会发展330万元,贷款奖补和贴息15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6.5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8.47万元,下降85.57%。

具体支出情况是:办公费0.53万元,较上年减少7.47万元;邮电费0.6万元,较上年增加0.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较上年减少13.02万元;劳务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2万元,较上年减少41.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85.57%。主要原因:加强内部管理,减少了预算支出,将临聘人员支出放到劳务费进行核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比2021年减少13.02万元,减少原因是压缩开支。具体情况是: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1年减少13.02万元,减少原因是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4 个(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1929.2 万元。

五、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单位

1、基本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18人,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员6人。

2、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217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68.58万元,其他收入104.08万元。

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217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55万元;项目支出1929.2万元,包括;生产发展1029.2万元,社会发展461.6万元,贷款奖补和贴息150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支出625.35万元。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等以外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生产发展: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发展: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贷款奖补和贴息: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