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2-20442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财政预决算 |
玉山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山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的职能部门,是全县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
(六)组织侦破毒品案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险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八)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九)负责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对全县人口进行户政管理;依法对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进行管理。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被宣告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的监督考察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看守所)。编制人数340人,实有人数716人,其中:在职人数340人,包括行政人员336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74人,遗属补助2人,临时聘用人员300人。
第二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70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2.29万元(包含财政拨款专项收入918.2万元),罚没收入4450万元,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收入50万元,其他收入9083.17万元(雪亮工程二期及智慧小区增强项目),上级补助收入147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08.2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2705.1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989.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2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64.14万元;项目支出12715.9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86.8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29.1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2705.1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0435.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6.59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1004.51,执法办案支出1,040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0078.6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2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9.7万元(其中: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总额210.6万元,劳务费、维修(护)费总额1107.9万元,较上年压减2.8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00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793.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42.2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0742.29万元,包含行政运行支出8762.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7.12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88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933.41 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42万,印刷费31万,水费22.88万,电费153万,邮电费10.5万,差旅费10万,物业管理费130万,维修(护)费121.1万,租赁费10万,会议费15万,培训费30.6万,公务接待费45万,专用材料费225.53万,被装购置费50.32万,劳务费254.13万,委托业务费10万,工会经费56.6万,福利费55.4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其他交通费用212.89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32万,办公设备购置96.73万,专用设备购置1466.15万,大型修缮117.65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79.61万,公务用车购置304万。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搬入新建成的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相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所增加。本年度预计添置一大批公安信息化专业设备(如:电子围栏、电子物证实验设备等)和更新一批执法执勤车辆,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1999.2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173.6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8078.66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47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8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84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6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电子围栏、3D地图基层基础管理系统、电子物证实验室、视频专网等级保护系统等 。
(八)项目情况说明
1、巡防队专项经费(含看护勤务人员)
(1)项目概述
警务辅助人员作为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重要的一支警务力量,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基层基础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构建和谐社会,提高见警率,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2019年度,警务辅助专项经费主要分2部分,一部分为巡防队员经费(138人,按3.6万每人/每年保障),另一部分为县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勤务辅警人员(24人,按4万每人/每年保障),项目总预算592.8万元。该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在特巡警大队下建立了巡防队,大力开展治安巡逻、盘查、堵截、守卡等工作,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并积极收集、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县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勤务辅警人员也由公安局进行日常管理。
(2)立项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玉山县经济的发展,促进玉山公安的长远发展,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主要是用于发放2021年警务保障人员的工资及日常装备。
(3)实施主体
玉山县公安局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实施。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日期为: 2021年1月1日至21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安排为592.8万元。根据历年的情况,申请此项目能保障我局警务辅助人员正常运转。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装备经费,确保群众在街面能看到警察,也确保群众在任何时间需要警察时警察能及时出现,推动了公安机关警务模式由静态管理型向主动防控型的根本转变,提高了公安机关在动态社会环境下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绩效指标:由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满意度影响指标三项构成。
产出指标由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构成;效率指标由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构成;满意度指标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2、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项
(1)项目概述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是公共财政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政府保持地区均衡、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最重要的财政手段。经过多年的发展,日趋成熟,有效缓解基层政府的收支矛盾外,更为重要的是构建了一个具有自律机制的能有效运行的基层财政体制。
(2)立项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每年度下发的《关于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立项。
(3)实施主体
玉山县公安局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该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按照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
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分为两项,一是办案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民警执法办案业务经费开支,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业务装备费支出,主要用于指挥通信设备、执法勤务装备等设备购置。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日期为: 2021年1月1日至2121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预算安排为10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1、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严惩盗、抢、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2、公正高效,强化质效意识。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高效办理案件,不断缩短周期,提高办案效率;3、服务民生,强化为民意识。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便捷;4、坚持夯实基础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巩固社会化防控体系建设成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助推经济建设;5、加强公安机关业务装备配置。
绩效指标:由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满意度指标三项构成。
产出指标由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构成;效率指标由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构成;满意度指标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县公安局三公经费支出839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47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压缩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比2020年增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省公安厅配发了20辆执法执勤车辆,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486万元,比2020年增1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省公安厅配发了20辆执法执勤车辆,车辆购置费需分3年付清,另本年度计划更新执法执勤用车16辆。
第三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专项资金:指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