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4-21       来源:公安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2332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玉山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2-04-21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财政预决算

附件1

玉山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山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的职能部门,是全县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

(六)组织侦破毒品案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险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八)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九)负责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对全县人口进行户政管理;依法对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进行管理。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被宣告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罪犯的监督考察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看守所)。编制人数350人,其中:行政编制350人;实有人数728人,其中:在职人数350人,包括行政人员346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76人,遗属补助2人,临时聘用人员300人。

第二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2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8.56万元,罚没收入4600万元,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收入50万元,其他收入4346.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341.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57.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82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57.8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923.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82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2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8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48.81万元;项目支出8323.7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2.5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1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09.5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8247.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0139.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80.89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3300万元,执法办案支出2726.49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0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2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68.27万元(其中: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总额176.31万元,较上年压减17.11%,劳务费、维修(护)费总额1174.02万元,较上年增加4.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23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58.3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59.5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10962.44万元,包含行政运行支出8512.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47.12万元,执法办案600万,其他公安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317.2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274.59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658.82    万元,下降  16.74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7751.9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10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43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45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8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84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5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电子围栏、网安大队三级实验室设备 、加密网建设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   个,涉及资金725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玉山县公安局2022年度预算共有以下5个项目,分别是:基层派出所建设、上级补助转移支付经费、警务辅助人员经费、雪亮工程二期及智慧小区视频加强、公安业务专项经费。

其中:警务辅助人员项目

项目概述

警务辅助人员作为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重要的一支警务力量,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基层基础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警务辅助人员配合全县公安民警大力开展治安巡逻、盘查、堵截、守卡等工作,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并积极收集、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

立项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玉山县经济的发展,促进玉山公安的长远发展,该项目的绩效目标主要是用于发放2022年警务保障人员的工资及日常装备。

实施主体

玉山县公安局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案

严格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实施。

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日期为: 2022年1月1日至2121年12月31日

年度预算安排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高见警率,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2022年度,警务辅助专项经费主要分2部分,一部分为县财政保障:巡防队员经费(138人,按3.6万每人/每年保障),县纪委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勤务辅警人员(24人,按4万每人/每年保障),总预算592.8万元,另一部分为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不足部分257.2万元由我局自筹。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经费项目总预算850万元。

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装备经费,确保群众在街面能看到警察,也确保群众在任何时间需要警察时警察能及时出现,推动了公安机关警务模式由静态管理型向主动防控型的根本转变,提高了公安机关在动态社会环境下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绩效指标:由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满意度影响指标三项构成。

产出指标由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构成;效率指标由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构成;满意度指标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公安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72.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41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压缩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68万元,比上年减少1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236.21万元,比上年减少69.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更新了16辆执法执勤用车,本年度计划更新5辆及支付2020年度省公安厅配发的20辆执法执勤用车的余款。

第三部分 玉山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专项资金:指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