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3-40667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玉山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3-01-29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山县公安局联系(地址:玉山县冰溪街道人民大道166号,电话/传真:0793-2363516,邮编:334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玉山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公安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公开。依托各类新媒体账号适时发布倾向性、苗头性违法犯罪预警信息和节假日道路交通状况、居家出行安全需知等警方提示信息,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掌握防范技巧、提高防范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县公安局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全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补正、转办、答复、存档等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强化对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对依申请公开需求较为集中的领域,将相关信息汇总归集并转为主动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推动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需主动公开的文件通过玉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实现文件的实时发布更新,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使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能及时了解。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公安局在全面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与广大群众互动交流的形式还较单一、渠道不够多样,政策解读关联性、易用性、实用性还需加强。

2023年,县公安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拓宽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拓展政民互动渠道,丰富政民互动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权威性,推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