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0       来源:其他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092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0-12-10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机构职能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办公地址:玉山县行政中心后西侧

办公电话:0793—2205156

依据:关于印发《玉山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玉办字〔2019年〕39号                                                                                                                         负责人:邱灿荣

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和市委、市政府同意的《玉山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玉山县委办公室、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山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玉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

第三条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路路政、港口行政、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海事和船舶(含渔船)检验等相关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职能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港口规划及使用管理工作

(五)指导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六)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公路、水路建设资金监管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道路、水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八)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融合,全面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有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九)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担县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股)。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议事机构相关事项统等协调工作;负责文秘、宣传、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和交通志编纂。负责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及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究;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对全县乡际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许可和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增加班线许可的监督管理

(二)规划建设监管股(运输安全监督股、行政服务股)。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县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统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及其市场监管工作和县乡公路养护监管工作,监督相关的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

贯彻执行道路、水路和城市公共客运政策;负责重点货物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的组织协调;负责全县交通综合运输协调;指导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和运输服务业、车船维修、汽车驾驶员培训和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监管。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全县乡镇渡口安全运行、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大队长)1名,副局长(副大队长)2名;股级职数2名

第六条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所属的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玉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31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