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6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28271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玉山县信息办
发布日期 2022-05-16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策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现制定玉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理为要,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最严纪律,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完善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 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中“两个绝对安全”精神落地见效,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明显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管控重大风险能力、治理突出问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批顽瘴痼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工作原则

——强化治理,清仓见底。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深化源头治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强化治理力度和深度,全面清存量、防增量,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不留死角。

——强化攻坚、重点突破。敢于动真碰硬,做到严管细查,触及要害,深入攻坚克难,力求在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取得重点突破。

——强化基础、举一反三。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认真汲取教训,切实举一反三,健全安全生产体系,不断夯实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基础。

——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发扬能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勇担当精神,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尽心尽责,以上率下,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

1.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党组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覆盖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切实做到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2.坚持“两个至上”,扛稳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心怀“国之大者”,确保人民安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各负其责,自觉担责于心、扛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局安委办、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3.落实“两个绝对安全”,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各单位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以重特大事故就在眼前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全县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抓细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做到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坚决守牢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底线。(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强化履职尽责

4.严格落实党组(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局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以及安全监管部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5.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积极主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通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将三无船舶、非法码头、非法砂石装卸点、乡镇渡口渡船、农村道路交通、非法营运及超限超载等涉多部门管理的安全生产问题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点。(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6.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对外发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交通运输部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落实“放管服”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核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运用。(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7.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行业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照《上饶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等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有效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法定职责。要按照县安委办要求,每年分级分类组织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确保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恪尽职守。(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8.落实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分领域制定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方案,落实落细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在安全责任上统一纳入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关键岗位按规定持证上岗。强化危化品运输驾驶人员、押运员以及公交、客运交通工具等驾驶人员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关心关怀关爱。要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数占比超50%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9.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寓执法于服务,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及时发现并依法严格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 年版)》要求,理直气壮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止选择执法、人情执法和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有案不移送等执法“宽松软”问题。按照执法管理权限,20226月底前细化确定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强化精准执法,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局法制股、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0.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工作指导。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基层一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各级安全执法队伍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执法保障水平。(局法制股、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举报

11.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广泛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对职责范围内各领域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根据《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组织深入摸排本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摸清风险底数,建立“五个清单”,明确管控责任人,对风险实施动态管控。实施风险“图斑化”管理,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2.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尤其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领域和环节,部门和企业要领导带头全面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全部动态清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报制度,开通举报受理邮箱,积极推广道路客运隐患随手拍微信小程序,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违法行为。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清仓见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2022年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局属各单位要把大检查贯穿全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检查对象、内容和环节全覆盖,突出基层一线和结果运用,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一查到底,对查出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14.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大客车非法营运、公路运输“百吨王”、危险货物非法运输、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工程转包等典型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并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对顶风作案、屡犯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从重惩处。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强化违法违规曝光惩治,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每月至少报送1 起典型案例至局安委办。(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四)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15.道路运输。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会同直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全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加快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覆盖率。强化重型货车监管,严格重型货车动态监控管理,坚决遏制货运车辆事故高发势头。(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6.公路运营。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0公里,完成危旧桥梁改造1座,推动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源头治超、科技治超、路面治超和非现场执法的有力落实。联合铁路部门加快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完成全市公铁并行路段护栏移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推进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7.城市公共交通。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关键系统运营技术要求,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新增及更换的出城公交车禁止设立站立区,确需设立的,须逐级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要制定工作计划,逐步淘汰、调换现有的设立站立区的出城公交车。(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8.水路运输、港口码头。强化“三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狠抓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治理。严格查处超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和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违法行为。强化指导水路运输资质管理,加强内河航行船舶监督检查。开展船舶碰撞桥梁专项治理,按照要求开展各类水上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船舶靠泊管理,从严查处船舶停靠非法码头(装卸点)以及内河码头(装卸点)非法接卸内河船舶运输海砂的行为。强化对水上交通事故处理的行刑衔接,对肇事逃逸、恶意违法、冲撞执法等涉嫌犯罪的行为按程序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19.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6月底前,组织对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开展一次摸排整治,严肃追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规范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红线问题”动态清零,实行红线问题责任倒查到岗到人,严肃追责。加强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大型沉井围堰作业、复杂地质隧道掘进、高边坡深基坑开挖等重点作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五)强化事故教训汲取

20.严格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程序逐级上报,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 小时。凡存在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的,对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21.加强事故深度调查分析。建立落实事故险情技术原因深度调查分析和教训汲取制度,深入剖析事故和重大险情发生原因。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制度,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同时开展技术调查和管理调查,查清安全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监管责任,并提出追究属地责任的建议。(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22.强化事故调查结果运用。落实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刀刃向内,以事故责任追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查找管理短板和漏洞,用事故教训推动破解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严抓整改、堵塞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切实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局属各单位负责落实)

(六)强化研判预警

23.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要跟踪安全生产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基层一线安全动态、经济社会环境变化、极端天气预警预报等信息,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提出相关防范措施建议。(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24.加强安全生产预警调度。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做到见事早、出手准。特殊时段,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靠前协调调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等在岗履职,将重大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七)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25.强化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根据交通运输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对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检查,有针对性部署落实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推动当地人民政府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枢纽、渡口、码头等重点场所中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场所实施驻场监管。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26.加强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指导意见》,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季节性规律特征,提升防范化解季节性风险认知能力、研判能力、决策能力和支撑能力,全力做好雨季汛期、台风季、开工复工密集期、农忙时节等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八)强化应急处置

27.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健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强化预警预防、巡查值守、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28.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安全与应急领域专家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救援人员的安全意识、实操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局属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三、工作安排

2022 4 月至12 月,分3 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各单位要按照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市局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推进实施(2022年4月至10月)。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强力推进各项任务。结合工

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制度标准,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2022 年11月至12月)。12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报告报局安委办。要建立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全过程,将工作内容纳入交通运输工作全局谋划推进,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加强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难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支撑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整合优势资源,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所需,及时提供和调配资源,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狠抓跟踪问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情况纳入安全工作考核范畴,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强化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局安委办将及时调度、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单位和部门,将适时进行通报、约谈。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推进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形成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