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玉山县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4-08       来源:玉山县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4-54169 主题分类 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04-08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务动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统筹做好2024玉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2024上饶市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要点》玉山县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上饶市交通运输关于安全应急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吸取南昌县“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弋阳县8·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教训,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整治,加强督导帮扶,强化监管执法,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强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扎实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玉山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玉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

二、坚持思想引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各级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进一步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局干部职工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及省、市、县领导批示。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及部、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并部署落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部署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交通运输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按计划、有组织部署实施。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为教材,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广泛宣传、深入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活动,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局党组、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全力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抓好2024玉山县政府工作报告、玉山县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上饶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玉山县交通运输工作要点等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贯彻实施。强化《玉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成果运用,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固化相关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有关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三、坚持从严从实,切实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

)强化履职尽责。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守牢安全红线底线。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领导干部责任,及时制定完善我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4年度玉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玉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辨识重大安全风险,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主动协调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在本县落地落实,并常态推进、取得实效。(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局安委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依据企业规模类型、风险状况、信用等级等,优化安全监管方式,加强失信惩戒,将企业分类结果与行政许可、“双随机”抽查、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相结合,从重事后处罚和惩戒向重事前事中监管转变。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加强车籍地、船籍港安全监管。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每季度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制度,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重大风险管控不力、重大隐患整治不到位等责任倒查,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关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按要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等演练。加强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提取使用台账,如实记录提取和使用情况。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手段运用,督促企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对事故多发、问题隐患较多等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帮扶。运输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企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局安监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要制定2024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暗访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和督导帮扶。针对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等,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和主流媒体曝光等的方式,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和列为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加大暗访检查力度。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企业和环节驻点督导帮扶。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及时等进行通报曝光。(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四、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源头管控。严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安全关口,深化地质勘察、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易发生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加强与航道有关工程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禁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通过年度核查、市场检查等方式加强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强化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运用,健全安全风险形势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影响行业安全生产系统性、区域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风险超前预判和防控水平。继续推动“安责通”APP(企业端)落实到企业,指导帮助行业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十一)严格重点时段行业安全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形势超前研判,加强重点时段预警调度、应急准备、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劳动节、国庆节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强化现场安全监管,推动监管执法力量对不放心、不托底的部位和单位实施驻点督查。秋收农忙、赶集日、学生集中放假等时段,优化农村客运组织,改善农村地区出行安全环境。(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十二)深刻汲取教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工程建设等领域典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组织第三方等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分析,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组织行业企业及监管单位相关人员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江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录》和《成渝环线高速公路“2.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等警示片,牢记教训,警钟长鸣。(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十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对全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关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五、坚持系统治理,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十四)道路运输领域。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推动重载货车驾驶员和家人共享车辆行驶动态。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运输企业和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脱离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联合公安部门研究健全重型载货汽车安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突出50辆车以上道路货运企业,强化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脱离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接驳运输,不断提升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营运客车驾驶员警示教育,提升驾驶员应急驾驶操作技能。深入推进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开展客运车辆跨省违法违规经营、7至9座客车非法违规运营、5至7座小客车跨城非法营运线索大数据筛查,通报及时核查处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十五)水上交通领域。深化“双跨”通报机制,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专项督导整治行动,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健全水上交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协同处置,加强水上客运、载运危险货物等重点运输船舶监督检查,强化船舶关键设备和渡工适任能力监督检查。保持对危险货物谎报瞒报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加强船载货物安全适运核查。开展船舶检验和检验机构检验质量专项督导整治工作。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持续推进“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渡工培训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升渡工履职能力。定期开展水上安全知识线上线下宣讲活动,切实提升全社会水上安全意识。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促进属地政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十六)公路运营领域。深入推进治超闭环管理,会同公安部门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提升联合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

十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防灾专项治理,提升灾害安全防范能力。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开展大型结构防垮塌专项治理行动,提高重大桥梁、隧道主体结构物安全性。开展特种设备和大型临时工程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强化大型临时结构稳定性。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加大现场监督执法力度,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加大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十八)消防和燃气安全方面。做好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压实火灾防控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持续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燃气行为。(局安委办牵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十九)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方面。组织召开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巩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聚焦公路水路与铁路并行交汇地段防护,加强上跨铁路桥梁管理、加大公铁水并行地段排查整治、加强铁路跨公桥梁和跨航道桥梁防护。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快推进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局安委办牵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六、坚持强基固本,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

二十强化交通设施本质安全。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2024年计划改造农村公路危桥;开展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消危”行动,推动农村公路2020年底前存量危桥基本消除,2024年计划改造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入排查治理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崖等风险隐患路段,提升普通公路防灾减灾能力。(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二十一)提升人员安全素质。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和专业执法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运输企业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两类人员”、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安全考核。加大对渡工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监管,优化渡工考试评估。推广开工“第一课”讲安全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用好部政务新媒体平台和行业新媒体平台,形成矩阵立体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加强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关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二)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和成果转化,推动2024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安全生产领域的推广落地。加强大件运输许可系统优化升级,破解企业申报不便利、通行监管不智能等问题,提升大件运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科技水平。用好用足4G视频动态监控和主动预警装置等科技化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车辆的不安全状态、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充分运用“互联网+安全生产”等手段,强化交通运输安全风险感知、形势分析研判、智能监测预警,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效能,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积极推广《安规e码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具书》和“安规e码通”微信小程序,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关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基层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持续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责任具体化,打通安全监管压力有效传导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推动网格化管理走深走实、落地生根,形成长效机制,提升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局安委办牵头,局机关有关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七、坚持协同高效,强化交通运输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二十四)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责任制,建立边界清晰、权责一致、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优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协同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断完善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有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五)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以交通运输专业队伍和行业企业队伍为基础、社会志愿者力量为重要补充、专家队伍辅助决策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增强应急运输保障能力,按照“市县协同、平时服务、灾时应急”的原则,完善市县两级应急运输储备体系,分级分类建立全市应急运输储备力量。(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有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二十六)强化应急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化技术和先进科技手段在应急工作中的应用,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畅通突发事件报送渠道,加强与气象、应急、公安交管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强恶劣天气动态调度,强化预警预测能力,有针对性部署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准确报送和发布信息。局办公室、局安委办牵头,局有关股室、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分工负责落实)

局办公室、局安委办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局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和《玉山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要求做好各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根据本要点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落细各项任务。要加强工作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