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玉山县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4-55120 主题分类 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5-07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务动态


为确保交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等抢险救援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二、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构建基层交通防汛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全面提升局防汛整体抗灾能力和应急抢修能力。

三、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设置

为切实加强对交通防汛工作应急抢险工作的领导,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防汛抢险救灾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洪光荣,副组长:舒建旺刘伟正、张乃平、吴承琴、胡介猷钟新建,成员:局属各单位股室、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舒建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应急值班电话:0793-2205156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市、县各级政府和省厅关于交通运输防汛抢险任务以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具体交通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一组织指挥本系统防汛抢险工作,及时组织会商会议研究、决定、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3.根据汛情变化趋势,调配交通系统保障力量,发生重大水毁灾情或难以解决的问题,报告县政府和市局,申请支援;

4.明确各单位防汛责任,督导检查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5.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提出防汛抢险工作意见和建议;

3.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承担县局防汛值班工作:

4.指导协调本系统各级各单位防汛抢险工作:

5.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有关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四)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公路保障组: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调人员

职责:落实公路保畅通专业保障队伍和设备设施、物资的储备,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安全,确保险情发生时公路干线、县乡道路、桥涵以及运输抢险救灾物资人员道路畅通。

2.运输保障组: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调人员

职责:负责汛期所需车辆的预先登记,落实运输方式,确保一定数量的值班车辆,优先组织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物资、设备,确保险情发生时在30分钟内运得出、送得上;负责本行业本单位运输车辆和站场汛期安全运营,确保安全度汛

3.通行保障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调人员

职责:负责水上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安全,督促渡船服从防洪安全要求,加强水库渡船的监督管理,恶劣天气禁止运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协助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秩序,防汛抢险救灾的紧急抢险,受灾人员的疏散和安全撤离等;必要时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确保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4.水上交通运输应急救援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调人员

职责:水上应急救援队是我内河水上交通应急政府救援力量为做好全内河水上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水上事故、排除水上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5.后勤保障组:局机关抽调人员

职责:落实防汛应急物资和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所需专项资金;负责做好应急防汛后勤保障;负责交通防汛抢险工作情况宣传。

6.灾后重建指导组(灾后重建指导组及驻点乡镇见附件):

职责:负责对驻点乡镇(街道)农村公路、桥梁灾毁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汇总,指导驻点乡镇(街道)对农村公路、桥梁进行恢复重建。

四、预防与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分析汇总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有关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小时内上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二)汛情预警

1.预警级别

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预警启动

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根据县防汛指挥机构指令,以及交通运输汛情、灾情,发布、启动、终止相应防汛预警。

(三)应急响应

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Ⅲ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Ⅰ级为最高级别。

1.蓝色预警响应(IV级)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将受灾情况、救援情况向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报告。防汛领导小组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变化,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及时分析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2.黄色预警响应(III级)

2.1防汛领导小组副组长在指挥部指挥,并根据情况,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汛情,实施防汛抢险指挥。

2.2各责任单位做好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准备,随时待命。

2.3运输保障组调度防汛抢险运输货车、客车,保证随叫随到,随时听从防汛指挥部调动;确保水运船舶设施安全,禁止旅游船舶通行;调整公交运营计划,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区域公交绕行具体线路。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2.4公路保障组加强路政巡查,清理路障,加固、抢修、抢修公路交通设施,保障交通畅通;交通在建工程暂停作业,做好人员撤离、设备设施安全等工作。

2.5通行保障组根据需要调遣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交通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3.橙色预警响应(II级)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迅速开展防汛抢险工作。

3.1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部署,并按程序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3.2领导小组组长在指挥部指挥,分管领导、局属单位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防汛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在一线开展抢险救灾。

3.3公路保障组立即组织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抢修水毁工程,保证承担防汛抢险救灾的交通干线畅通,保证救灾运输物资车辆通行。交通建设工地停止施工作业,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疏散。

3.4运输保障组及时调派抢险运输车辆,组织抢险运输。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城市公交车根据雨情、道路积水情况决定是否运营;加强水运现场管理,禁止旅游船舶通行,根据需要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所需船舶保障。

3.5通行保障组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3.6后勤保障组落实防汛应急物资和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所需专项资金;负责做好应急防汛后勤保障;负责交通防汛抢险工作情况统一宣传。

4.红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各单位迅速、全力投入防汛抗灾工作。

4.1防汛领导小组组长迅速主持召集会商会议,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部署。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汇报汛情及工作动态,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

4.2设立防汛抢险前线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现场指挥长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或指派,负责受灾地点的现场指挥、车辆调度、保通处理、信息联络等工作。

4.3各防汛抢险小组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到响应迅速、行动快速,不讲条件、不打折扣。

(四响应结束

当汛情、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根据相应职责权限终止应急响应。

五、灾后评估与处置

灾后重建指导小组要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防汛各项措施。要安排好抢险人员,保证随叫随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抢险人员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上下一心,精诚合作,全力完成汛期应急救援任务。

(二)严守值班制度,做好信息传递和报送工作。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不准离岗、漏岗,要做到24小时值班并保持通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