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林业贷款贴息需求预申报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玉山县林业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4-5400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玉山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4-04-03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一、申报范围

2023年存续并正常付息,纳入人民银行信用报告,且贷款资金使用用途为林业生产经营的贷款。具体使用用途包括以下方面:

1.造林项目。乔木、油茶、灌木和森林药材(纳入《森林药材产业重点发展品种名录》附件3)营造,低产低效乔木林分更新改造、补植改造和毛竹低产林改造,且项目通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并合格。

2.林产品加工项目。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加工设备采购或生产线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3.竹林经营道路建设项目。以经营竹林为目的,修建宽度为2.5米以上的泥石或沙石林道项目。

4.森林康养、森林旅游项目。森林栈道、游步道建设项目。

二、贴息标准

1.按照年贴息率3%的标准预测算贴息需求,单个申请主体年度获得的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林业项目贷款期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按日计算贴息;贷款期限3年以上(含)3年,贴息期限为3年。

2.已享受了其他林业、农业、扶贫等贴息政策的贷款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3.凡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存在虚报、冒领、骗取贴息补贴资金行为的项目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得申报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三、申报方式

贴息申报主体通过江西省林业金融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smfor.org.cn/lyjr/index/index,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

四、申报资料

贴息申报主体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贴息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有经办人的,还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银行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凭证、银行结息凭证等(同一项目单位多笔贷款和一笔贷款分多笔借出和归还的,均需分别按每笔借款逐一填报借出日期和还款日期,借还款期限以银行借款凭证载明时间为准);

3.2024年度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承诺书(附件2);

4.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企业)信用报告(含详细借还款记录),信用报告查询时间应为材料申报之日起一个月内的;

5.造林项目、竹林经营道路建设项目,须提供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证明;

6.林产品加工项目,须提供采购合同、转账支付凭证及企业固定资产入账凭证等;

7.森林康养、森林旅游项目立项报告、施工合同及项目资金转账支付凭证及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五、申报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主体应当对所提供材料及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2.此次贴息需求申报为预申报,为2024年度申报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主要依据,具体支持方向和贴息率,由省林业局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确定。

3.未通过服务平台填报、逾期和越级上报材料、未提供正式文件的,一概不予受理;发现虚报申领、冒领、骗取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收回贴息补助资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中止、取消其5年申报资格的措施。

联系人:王女士    0793-2460171

具体见附件:

03 附件1-2024年度林业贷款贴息需求预申报审核表(附件)

04 附件2-2024年度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承诺书(附件)

05 附件3-《森林药材产业重点发展品种名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