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玉山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1-0167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玉山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1-01-05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玉山县林业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玉山县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山县林业局联系(地址:玉山县解放东路25号,电话:0793-2460171,邮编:3347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玉山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紧围绕各项林业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体做法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通过玉山县人民政府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97条。其中概况信息类56条,法律法规等文件7条,发展规划类6条,政务动态53条,公告公示9条,政策解读6条,人事信息 4条、财政预决算3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4条、其他信息49条。

一是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公开决策草案的全文及依据、背景介绍等;二是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公布了《玉山县林业局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野生动物保护、征占用林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林业惠农政策信息。做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信息的公告公示,同时加强财政预决算,及时公开《玉山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玉山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内容发布监测、纠错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了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做到了信息专人收集,专人上报,专人协调,专人审核,专人发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平台建设。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本单位设置的档案室、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报送、评议、考评和监督、保密审查等系列公开制度。二是部署落实。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到各股室,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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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拓展挖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及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以便于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