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山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玉山县林业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18579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玉山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2-01-20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 令第 711 号, 以下简称新《条例》) 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 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 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由玉山县林业局 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  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玉山县人民政  府网站(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林业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 请与玉山县林业局联系(地址: 玉山县解放东路 25 号,电话: 0793-2460171,邮编: 334700)。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玉山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 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结合林业工作, 弘扬优良传统, 深 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宣传林业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 号) 的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 紧紧围绕各项林 业重点工作, 以及群众关注关切, 加大公开力度,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体做法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年来, 通过玉山县人民政府网(政 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117 条。其中概况信息 类 2 条,法律法规等文件 6 条,政策解读 3 条,政务动态 77 条, 公告公示 15 条, 发展规划类 6 条, 人事信息 4 条、 财政预决算2 条,“三公”经费 2 条。一是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公开决策草案的全 文及依据、背景介绍等; 二是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公布了《玉山县林业局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等;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乡村振兴、野生动物保护、征占用林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 保护、林业惠农政策信息。做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信息的公告公示,同时加强财政资金透明度,及时公开《玉山县林业局 2021 年部门预算》、《玉山县林业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决算情况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 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0 件。

(三) 政府信息管理。为贯彻落实好《条例》,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成立了玉山县林业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到人。

(四) 平台建设。根据《条例》内容, 我局修订完善政府信 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配套措施,做好与《条例》的衔接工作。

(五) 监督保障。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建立政 务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考核与监督制度等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还存在公开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2022年, 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二是开放公众留言回复,增强互动平台回复的时效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