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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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00000/2023-38174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财政预决算 |
玉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山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玉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玉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山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按照管辖权限承担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健全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措施、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办全县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地名标准化管理,组织设置地名标志,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工作;承担县中心城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协调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七)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八)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九)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监督指导慈善活动。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玉山县民政局内设4个机构:办公室(规财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协调机构2个:地名办、福彩中心; 3个下属事业单位: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殡葬执法大队、社会福利院,事业编制共46名。编制合计48名(行政7名,事业41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4人(行政退休进社保12人,事业退休进社保22人),遗属补助8人,政府购买劳务派遣20人,聘用人员43人(含局聘7人,社会福利院2人,婚姻登记处4人,殡仪馆30人)。
第二部分 玉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玉山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48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4.62万元,未下部门控制数资金1857.54万元(例如:农村离任两老、企业遗补和失地农民等其他社会保障支出248.11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85.39万元、养老服务1185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9.04万元),其他收入1678.37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807.2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624.28万元,增加:68.53%,原因:城市低保2022年在未下达控制数里面反馈,2023年因系统要求,又直接在财政拨款收入内反馈;继续提高全县城乡困难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殡葬五项免费资金财政补助增加;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补助;公益性公墓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安葬服务等县级财政保障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支出总额648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994.62万元,其他支出1678.37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807.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624.28万元,增加:68.53%,原因:城市低保2022年在未下达控制数里面反应,2023年因系统要求,又直接在财政拨款收入内反应;继续提高全县城乡困难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殡葬五项免费资金财政补助增加;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补助;公益性公墓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安葬服务等县级财政保障资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19.94万元;项目支出5660.3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1.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6.68万元、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29.02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307.7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75万元、儿童福利163万元、殡葬1722.26万元、养老服务286.95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725.6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54.03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75.76万元、临时救助支出58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0.66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29.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34万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4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382.6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5.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3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5660.3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玉山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94.6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4.6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624.28万元,增加:68.53%,原因:城市低保2022年在未下达控制数里面反应,2023年因系统要求,又直接在财政拨款收入内反应;继续提高全县城乡困难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殡葬五项免费资金财政补助增加;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补助;公益性公墓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安葬服务等县级财政保障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玉山县民政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350万元,原因:2022年政府性基金为预估上级补助收入,2023年因一体化系统无需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拨付。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34.13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324.23 万元,增长(下降) 54.35 %,原因是:较上年比较2023年聘用人员劳务费167.82万元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里面列支,2023年春节困难群众走访资金150万元在项目支出里面的救济费体现。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公用经费具体支出情况是:办公费52.76万元、印刷费6.82万元、手续费1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9.5万元、邮电费8.5万元、取暖费4.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万元、维修费5.69万元、差旅费17.06万元、会议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23.2万元、工会经费18.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465.7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7.0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58.7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2 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6 个,涉及资金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个,涉及资金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玉山县绿色殡葬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中共玉山县委、玉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8]6号文件)精神,包含五项免费、红白理事会经费及执法队人员工资。
(2)立项依据:中共玉山县委、玉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8]6号文件)
(3)实施主体:玉山县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绿色殡改减少丧户家庭开支,享受五项免费火化费用,绿色殡葬项目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殡葬项目有助于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492.26万元;
2、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为逐步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城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0元。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赣府发[2015]63号)、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山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玉府发[2016]1号)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玉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4)实施方案:按月准时发放资金,保证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质量。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548.64万元;
3、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项目
(1)项目概述:抓好城市低保动态和规范管理工作,按照常补对象一年审核一次、非常补对象一年审核二次的要求,对低保展开调查,同时利用数字对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不符合条件进行清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同时,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对低保进行提标提补,常补对象实行全额补助。
做好特困供养人员全失能护理工作,力争将全失能对象集中到县社会福利院,实施全程护理;及时清退死亡人员,并发放一次性丧葬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特困供养。
(2)立项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饶办发〔2017〕21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饶办发〔2018〕11号)、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方案》(玉府办字〔2016〕166号)
(3)实施主体:玉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4)实施方案:城乡低保进一步规范,每月资金及时发放,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特困供养失能护理基本到位,供养资金及时发放,救助对象准确,乡镇敬老院规范管理,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379.95万元;
4、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 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年度审核,与县局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特别是加强社保、财政信息共享,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新增,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
(2)立项依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赣民发[201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赣民发〔2019〕4号)
(3)实施主体:玉山县民政局未保中心
(4)实施方案:加强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管理,开展了调查核实,特别是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了遍访,同时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49.8万元;
5、其他社会保障支出项目
(1)项目概述:补助发放工作进一步规范,每季度资金及时发放,失地农民补助、改制企业遗属补助救助对象精准救助,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立项依据:饶民字〔2019〕107号文件、饶办发〔2017〕21号文件、饶财社〔2008〕105号文件
(3)实施主体:玉山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
(4)实施方案: 1、做好失地农民补助、改制企业遗属补助,按照补助对象一年审核一次的要求,开展年度审核。
2、利用大数据对补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清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
3、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离任“两老”的基本生活,任支书、主任10-15年(不含)每人每月420元,任支书、主任15-20年(不含)每人每月440元,任支书、主任20年及以上每人每月460元。
全县共有享受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对象70人。2023年支出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
我县现有完全失地农民重点救助对象185人,2023年支出标准为每人每月45元。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48.11万元;
6、养老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 八十周岁以上高龄补贴
(2)立项依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原江西省老龄办《关于印发江西省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发〔2018〕15号)、《玉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山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3)实施主体:玉山县民政局养老股
(4)实施方案:按月发放高龄补贴,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要求。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43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说明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和结构,及各项增(减)变化原因。
2023年玉山县民政局三公经费支出32.83万元,比2022年减少4.77万元,减少原因是缩减开支。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发生;
公务接待费23.2万元,比2022年减少4.15万元,减少原因是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9.63万元,比2022年减少0.71万元,减少原因是缩减开支。
第三部分 玉山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07):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其他民族管理事务支出(99):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儿童福利(01):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殡葬(04):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社会福利事业单位(05):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养老服务(06):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最低生活保障(19)城市对滴生活保障金支出(01):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临时救助(20)临时救助支出(01):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临时救助(2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02):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1):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