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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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00000/2024-56069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 |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财政预决算 |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及县政府规章草案,推进依法行政。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与出口的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县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拟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和管理。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6、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8、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和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制定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1、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全县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12、指导农业清洁生产。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13、统筹推进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有关国际公约玉山县履约和协定执行。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
1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7、管理全县粮食储备,负责全县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物资供应变化并预警预测。监督检查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应急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8、拟订全县粮食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19、根据全县粮食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负责对下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与事权管理。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1、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
2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农垦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农垦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2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局本级和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江西省玉山黑猪原种场、玉山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玉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编制人数小计21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78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442人,其中:在职人数194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62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68人;遗属47人;聘用人员8人、临时工23人。
第二部分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玉山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489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8.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42.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万元;其他收入115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35.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605.88万元,较上年减少4255.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玉山县玉山县农业农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34892.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5.1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20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0.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4.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8.53万元,资本性支出169.31万元。项目支出3068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35.9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684.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68.6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7594.7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3055.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9.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9.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6万元;农林水支出26944.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72.4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27.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3.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91万元;其他支出431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6.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5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3.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9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97.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94.48万元;资本性支出13854.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66.27万元;对企业补助7594.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60.03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玉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5958.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42.08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7万元;农林水支出1387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2.7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27.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4.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74.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2.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5.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8.67万元,资本性支出11.53万元。项目支出12784.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09.5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9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36.80万元,对企业补助2338.4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706万元,资本性支出8.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玉山县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6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项目支出267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26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28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502.07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74万元,增长1.98%。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50.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项目情况说明
1.玉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①项目概述:
了解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必须通过普查,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②立项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 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22〕12 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府字〔2022〕47号文件精神,玉山县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
③实施主体:
玉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由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股实施。
④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在2023年4月3日《玉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府字〔2023〕24号)。
⑤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从2023开始,到2025年结束,实施周期3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2024预算300万元。土壤表层样点采样、样品制样72万元;土壤样品检测182万元;三普采购物资:电脑4台,彩色打印机1台、A3纸打印机1台,网络、耗材等8万元,购买外业终端2万元,共10万元;收集资料、培训、会议、验收等工作15万元;工作费用(招标费用、专家费用、现场质量控制费等)21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玉山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7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2.15万元,比上年减少10.35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4、上年结转:年度终了时,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公益研究: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3、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5、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6、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8、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9、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0、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12、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林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3、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14、农业生产发展:反映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村合作经济: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村社会事业: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17、渔业发展: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8、耕地建设与利用: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耕地轮作休耕、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0、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1、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补助支出;
22、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粮食风险基金:反映用粮食风险基金安排的支出;
25、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27、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8、执法监管:执法监管: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1、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附件:
附件2:2024年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全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3:2024年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全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