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气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2-04-13       来源:其他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067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2-04-13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机构职能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办公地址:玉山县冰溪政府/镇政府后园B区91号

办公电话:0793——2552464

依      据:关于印发《玉山县气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玉气文【2020年】10号

主要负责人:刘维平

                                                              职能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气象台:承担县天气预报制作和常规基本气象业务工作;承担市局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现代化建设、科研任务和新技术开发、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开展公共气象服务,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预测、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的制作、发布和传播,不断丰富预报产品,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联防机制,负责全县灾害性天气联防;承担应急气象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的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灾情的收集调查,并开展气象灾害评估;负责农经网日常工作,负责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和满意度调查;承担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站点、气象设施和气象通信网络的运行维护管理及地面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气象服务中心。负责加工气象服务产品,承担本行政区域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任务;负责气象声讯、短信等气象服务业务;负责县级公共气象服务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负责县级气象预警信息的发送;负责开发、推广气象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开辟气象服务新领域;负责电视天气预报制作及运行维护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雷电灾害防御中心。负责全县雷电防护业务的技术指导和雷电科技服务集约化组织工作;开展雷电防护技术标准的研究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开展雷电防护技术研究,雷电监测方法技术研究与推广,负责推广项目应用情况调查和改进工作;组织开展防雷装置检测、设计技术评价、雷电灾害鉴定与评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防雷技术服务;组织开展雷电服务的社会调查,并向有关单位反馈调查结果;组织开展针对重点单位的防雷专业服务;负责提供重大雷电灾害影响评价决策服务参阅材料;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气象信息与装备保障中心。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气象观测站点、气象设施和气象通信网络的建设、运行、维修维护及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负责全市气象部门各种气象业务仪器及信息网络设施设备的技术保障及技术指导,在台站无法排除故障时下台站突击抢修;承担气象消耗器材的计划编制、上报、执行(供应保障)工作;承担县综合气象观测站网的运行监控工作;承担县级气象信息系统整体设计、规划和相关气象现代化系统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县气象网络、网站及县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和维修维护;开展大气探测技术科研、开发、试验和推广应用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科研。

     (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雷电灾害防御管理组织管理、防雷安全督查、雷电灾害调查、鉴定、评估,雷电灾害防御技术成果推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防雷科普与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