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1-01543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玉山县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1-01-07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我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山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冰溪镇府后园B91号,电话:255246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报送、业务经验总结、政策解读发布,既注重报纸等传统媒体,又注重网站等新型媒体。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方式和途径广泛不间断宣传我县气象工作,2020年在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55条信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信息0条,2020年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未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相关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和每月非主动公开文件目录的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公室,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平台建设

据《条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按要求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平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我局专门设立投诉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更好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投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形式、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在常规内容基础上,多以视频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2.加强学习,利用好每一次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学习,确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标准执行政务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