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基层司法所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1-16412 | 主题分类 | 政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政务动态 |
一、考核对象: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二、考核内容:详见县局下发的《2020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三、考核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7日。
四、考核方法:一听,即听各所汇报;二看,即看上墙制度等;三查,即查各项业务开展的佐证资料;四访,即访当地领导与群众对司法所的评价;五入,即深入两个村级调委会,查看规范化建设情况。
五、考核组人员:分一组进行,由李有飞带队,基层股、矫正股、宣教股各抽1人组成。
玉山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