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1-1435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玉山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03-02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玉山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省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2020年7月31日,我县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执行“三审”、“三不”,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坚持执行“三审”,严格把关。落实《玉

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审核和集体研究决定三大审查关口,县司法局负责人和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决策水平显著提升。在严格决策程序的基础上,对重大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效果、群众提出较多意见的,开展决策后评估;对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决策后评估和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的建立,强化了行政首长责任意识,倒逼决策者谨慎决策、民主决策,实现决策科学化

二是行政决策做到“三不”,规范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转发了《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把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导向正确、程序完备、过程公开、内容合法、操作可行、结果科学。对重大行政决策未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前置程序不得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同时,政府重大项目的谈判、协议起草、签约等环节,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今年,我县共审核出台县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完成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审查200余件

三是坚持“立、改、废”统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涉及现行开放法律政策、机构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涉及证明事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涉及民法典、涉及违法设立行政处罚和许可清理工作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和专项清理,通过清理,继续有效实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宣布失效及废止10件,修32

二、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9年,我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我们加强了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到位1月份,县司法局与县财政局联合转发《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的通知》,督促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有效实施。6月份,县司法局在政府门户和行政执法服务等网站上,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掌握其执法公示情况,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的有序公开。对各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督促未达标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到位。11月份,司法局牵头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专项督查,推动 “三项制度” 进一步落实。

二是进一步做好“双随机”监管,发挥监督平台作用。印发了《玉山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的通知》(玉法府建办字2020]1号),督促各单位的“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调整一律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检查实施清单进行对接,并自行在平台录入、完善好检查细则、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基础数据。确保行政检查人员合格,不断提高检查人员实地核查能力,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补录执法人员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对象库,涵盖全部检查对象名录;强化信用监管,落实检查对象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厘清市场监管领域检查事项,区分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确保了监管到位,扩大覆盖面、减少执法盲区,又避免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和负担,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为全面掌握全县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行政执法机构现状,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的法定化,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上饶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第一批48个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

四是推进部门内的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探索实行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按照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改革任务,制定出台了“三定”规定,加大了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

五是坚持依法防控,规范落实防控措施。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县多措并举,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疫情期间,我县大力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从职能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明确梳理“互联网+监管”主体范围。根据国办、省、市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工作的要求,我县“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对接,共有29个单位部门纳入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据“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的检查实施清单同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的事项清单694项,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导入755名执法人员,2020年以来制定85个年度计划,并同步录入日常巡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6027条,投诉举报数据820条,提高监管事项覆盖率,为“互联网+监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造智慧政务。 “一网通办”机制继续推进。完成了1468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配置,同时设置网办深度,使企业群众可以通过江西省政务服务网玉山县分厅在线上进行申请办理。新中心搬迁后,将我县全部依申请类事项纳入平台办理,同时以数据共享为突破,积极开发不动产集成服务平台,施工许可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平台,企业开办一窗平台,实现进驻中心事项一网通办全覆盖,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通过推出全天候智能服务大厅,建立无差别受理,延时错时预约服务持续完善等措施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升办事体验。6月1日,我县率全市之先完成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建设。截止目前,累计进驻机构777家,涉及资质56项,规范中介事项109项;共发布各类项目需求公告1159条,服务金额2162.97万,成交额1641.8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701.15万元,节约率32.4.8%。共处罚失信机构23家,清退机构13家。

三是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推行各审批事项“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推进证照电子化,实行数字化采集,加大监管力度和监管范围,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至三个工作日内。认真贯彻《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行外资促进、保护及管理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诚信文化建设。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及水平,加大征信知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暨“征信有情 抗疫同心”征信进校园宣传活动。让征信从“走近校园”向“走进校园”延伸,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欢迎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加强“红黑名单”管理和联合奖惩工作。截止目前,通过上饶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推送信用信息200万余条。定期将行政信息在“政务中心”微信公众平台,政府网“双公示”专栏中进行发布,形成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化、常态化。通过建立多部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信息。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移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信息,防止信用泛化滥用,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强化专项督查考核制度。印发《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查考核的通知》,与项目单位签订《综合信用承诺书》,组织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县发改委以项目为抓手,对已审批的607个项目申报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县旅游局对68家旅行社和255个导游人员从业资格信息进行记录;县工商局对2016家店铺营业执照信用信息记录。

五是进一步加大“减证便民力度,2020年,我县进一步开展了“减证便民”清理工作,取消调整县本级16项证明事项,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

四、创新方式方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即健全听证制度、调解制度、建议书制度等制度,实现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落实“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体系化建设,依托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动在线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办案中,严把行政复议工作“三关”,做到“三先行”。在案件审理中,严格把好办案“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坚持“先行查找行政行为瑕疵”、“先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先行调解”的原则,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的前提下,积极依法开展行政复议案前、案中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落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X”联动机制的意见》,对相关类型的行政复议案件启动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了复议为民,实现了案结事了。2020年,县政府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9件,主要涉及市场监管、工伤认定等方面。

二是认真做好应诉工作,不断提高应诉水平。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9(一审12件,二审7件),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工伤认定、市场监管方面工作。在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通过对全县的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加强政府法治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重视加强和完善行政调解工作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九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平台,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妥善化解争议纠纷。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纠纷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信访工作围绕稳控、化解两重点发力,建立完善矛盾问题不上交、党政领导常态化走访接访、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分级梯次化解、包案化解和信息通报机制,形势持续好转。行政复议、调解、信访、仲裁,不同平台同频共振,形成了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工作合力,助力县域社会治理向纵深开展。

五、加强普法学法,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

我县切实加大普法、学法、尊法、用法力度,将工作履职与普法结合起来,特别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全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部门班子会、乡镇政府班子会学法常态化,过会前学法、专题学法等方式,用法律视角剖析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县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宣讲团宣讲、行政执法培训及各执法部门的法治宣传作用,提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决策、办事能力。

六、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抓实抓牢严格考核评查督查。

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大力培育先进典型;二是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细化、量化,纳入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三是对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优秀案卷由县政府授奖并及时交流和推广,问题案卷发送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四是根据《上饶市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玉山县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方案》,强化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