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司法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1-15164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财政预决算 |
玉山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山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山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司法局,主要的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6、负责研究拟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7、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律师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律师、公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的职责,玉山县司法局内设了政工科、办公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律师工作股、公证鉴定仲裁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等12个股室,派出了各乡镇共16个副科级司法所。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玉山县司法局。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17人,其中在职人员70人,退休人员23人;年末其他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88.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不变;本年收入合计1588.11 万元,较2019年增加232.77万元,增长17.17 %,主要原因是:1、增员增资,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2、原执法执勤用车报废,置换一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3、上级专项补助及政法转移支付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88.1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588.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88.11万元,较2019年增加232.77万元,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1、增员增资,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2、原执法执勤用车报废,置换一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3、上级专项补助及政法转移支付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不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84.68万元,占80.89%;项目支出303.43万元,占19.1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为158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为158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主要原因是:1、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等人员开支;2、保障机构运行的公用开支;3、保障项目运行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4.6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09.53万元,较2019年增加57.65 万元,增长6.77 %,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增员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1.53万元,较2019年增加95.9 万元,增长46.64 %,主要原因是:1、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换置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61万元,较2019年增加70.08万元,增长198.52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社区矫正接送经费及矫正人员生活费等计入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不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万元,决算数为79.19万元,完成预算的87.99%,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4.9万元,增长45.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为43.05万元,完成预算的86.1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14 万元,增长2.72 %,主要原因是法治政府建设来玉山学习交流单位增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71批,累计接待278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36.15万元,完成预算的90.38%,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3.77万元,增长192.00%,主要原因是原执法执勤用车报废,置换一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9万元,增长46.64%,主要原因是:1、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2、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3、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1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01%。
组织对“基层司法业务”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基层司法业务及司法矫正专线纵向网和新平台的使用,使各司法所更好的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矫正安帮工作:通过乡乡通设备与司法所时实对接工作情况,行政成本投入更加节约,各司法所各类信息更加共享,工作更加高效。
组织对县司法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保障了人员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玉山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山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山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司法局,主要的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6、负责研究拟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7、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律师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律师、公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的职责,玉山县司法局内设了政工科、办公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律师工作股、公证鉴定仲裁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等12个股室,派出了各乡镇共16个副科级司法所。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玉山县司法局。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17人,其中在职人员70人,退休人员23人;年末其他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88.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不变;本年收入合计1588.11 万元,较2019年增加232.77万元,增长17.17 %,主要原因是:1、增员增资,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2、原执法执勤用车报废,置换一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3、上级专项补助及政法转移支付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88.1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588.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88.11万元,较2019年增加232.77万元,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1、增员增资,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2、原执法执勤用车报废,置换一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3、上级专项补助及政法转移支付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不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84.68万元,占80.89%;项目支出303.43万元,占19.1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为158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为158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主要原因是:1、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等人员开支;2、保障机构运行的公用开支;3、保障项目运行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4.6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09.53万元,较2019年增加57.65 万元,增长6.77 %,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增员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1.53万元,较2019年增加95.9 万元,增长46.64 %,主要原因是:1、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换置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61万元,较2019年增加70.08万元,增长198.52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社区矫正接送经费及矫正人员生活费等计入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不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万元,决算数为79.19万元,完成预算的87.99%,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4.9万元,增长45.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为43.05万元,完成预算的86.1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14 万元,增长2.72 %,主要原因是法治政府建设来玉山学习交流单位增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71批,累计接待278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36.15万元,完成预算的90.38%,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3.77万元,增长192.00%,主要原因是原执法执勤用车报废,置换一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9万元,增长46.64%,主要原因是:1、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2、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3、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1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01%。
组织对“基层司法业务”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基层司法业务及司法矫正专线纵向网和新平台的使用,使各司法所更好的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矫正安帮工作:通过乡乡通设备与司法所时实对接工作情况,行政成本投入更加节约,各司法所各类信息更加共享,工作更加高效。
组织对县司法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保障了人员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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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决算 |
( 2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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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玉山县司法局 |
报送日期:2021年 11月 2日 |
单位负责人(签章): 黄平
财务负责人(签章):杨萍 经办人(签章):董淑铧
玉山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山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山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司法局,主要的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6、负责研究拟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7、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律师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律师、公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的职责,玉山县司法局内设了政工科、办公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合法性审查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律师工作股、公证鉴定仲裁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等12个股室,派出了各乡镇共16个副科级司法所。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玉山县司法局。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17人,其中在职人员70人,退休人员23人;年末其他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88.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不变;本年收入合计1588.11 万元,较2019年增加232.77万元,增长17.17 %,主要原因是:1、增员增资,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2、原执法执勤用车报废,置换一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3、上级专项补助及政法转移支付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88.1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588.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88.11万元,较2019年增加232.77万元,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1、增员增资,人员及办公经费增加;2、原执法执勤用车报废,置换一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3、上级专项补助及政法转移支付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不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84.68万元,占80.89%;项目支出303.43万元,占19.11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为158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0万元,决算数为158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主要原因是:1、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等人员开支;2、保障机构运行的公用开支;3、保障项目运行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4.6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09.53万元,较2019年增加57.65 万元,增长6.77 %,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增员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1.53万元,较2019年增加95.9 万元,增长46.64 %,主要原因是:1、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换置了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61万元,较2019年增加70.08万元,增长198.52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社区矫正接送经费及矫正人员生活费等计入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不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万元,决算数为79.19万元,完成预算的87.99%,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4.9万元,增长45.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为43.05万元,完成预算的86.1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14 万元,增长2.72 %,主要原因是法治政府建设来玉山学习交流单位增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71批,累计接待278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36.15万元,完成预算的90.38%,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23.77万元,增长192.00%,主要原因是原执法执勤用车报废,置换一辆新的执法执勤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9万元,增长46.64%,主要原因是:1、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2、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3、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万元。(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 1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01%。
组织对“基层司法业务”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基层司法业务及司法矫正专线纵向网和新平台的使用,使各司法所更好的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矫正安帮工作:通过乡乡通设备与司法所时实对接工作情况,行政成本投入更加节约,各司法所各类信息更加共享,工作更加高效。
组织对县司法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保障了人员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