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19169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玉山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1-28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玉山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按照《条例》要求,县司法局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在公众号和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消息277条,涉及政务动态、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普法宣传、信息公开等;聚焦重点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重要政策文件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县司法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从文件起草阶段开始,即要求规范标注公开类型,确保文件及时规范主动公开。进一步明确了网站与新媒体管理责任分工与发布规范,严格信息发布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玉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板块、“玉山司法”官方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及公众关注的司法行政政务信息资料

(五)监督保障。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整改县政府网站监测提出的问题,针对第三方评估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亲手斐同志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司法局积极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在2022年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做到及时公开,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加强信息公开的便民服务,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在线服务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以信息公开目录为核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目录体系建立关联关系,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