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四股桥乡202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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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0000000/2025-65863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四股桥乡 |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财政预决算 |
玉山县四股桥乡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玉山县四股桥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玉山县四股桥乡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玉山县四股桥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山县四股桥乡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地方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编制全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执行,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和拔款;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预决算;负责全乡财政管理工作 。
(三)承办乡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玉山县四股桥乡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玉山县四股桥乡政府本级。
我乡共有预算单位3个;1、四股桥乡人民政府2、四股桥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四股桥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85
我乡共有在编53人,其中财政拨款53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30人。退休人员33人(政府11人,便民中心15人,落聘返岗退休5人,差额退休未进社保2人),遗属人员5人。
1、乡政府;编制人数27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23人)
2、便民服务中心;编制人数21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11人)。
3、执法大队;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11人)。
第二部分 玉山县四股桥乡2025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玉山县四股桥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四股桥乡收入预算总额为35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5.1万元,其他收入1904元,上年结转20万元。比2024年收入预算减少了779.61万元,减少原因:2025年开始,其他收入不在包含项目资金,2025年的项目资金由县里统一安排做项目库,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全乡支出预算总额3539.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96.9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7.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96万元;项目支出722.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3.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5万元;上年结转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0.7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2671.44万元,事业运行257.47万元,财政运行41.83万元;教育支出15.5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2万元;农林水支出480.07万元,包括执法监管115.77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86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27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9万元;住房公积金54.8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37.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9.68万元(其中: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总额30万元,维修(护)费总额25万元,办公费45万元,水、电总额28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3万元,公务接待10万元,租赁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24.4万元,工会会费10万元,物业管理20万元,印刷费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06.28万元);资本性支出496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6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大型修缮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0万元;特定目标类742.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3.89万元,资本性支出20.2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四股桥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5.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农林水支出460.07万元,教育支出15.59万元,一般公共支出1066.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59万元;住房公积金54.8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四股桥乡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四股桥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四股桥乡公用经费支出1855.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46.9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总额30万元,维修(护)费总额25万元,办公费45万元,水、电总额28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3万元,公务接待10万元,租赁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24.4万元,工会会费10万元,物业管理20万元,印刷费1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06.28万元);资本性支出496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6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大型修缮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四股桥乡政府采购支出142.71万元,其中办公室购置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万元,广告宣传费28.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乡镇及村级转移支付项目
①项目概述:乡镇及村级转移支付项目
②立项依据:根据我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情况估算得出。
③实施主体:镇政府
④实施方案:根据我乡项目办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⑤实施周期:一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480.2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加强基层建设及村级资金的保障,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的获得感。
2.环境整治费项目
①项目概述:环境整治费项目
②立项依据:根据我镇环境整治建设需求情况估算得出。
③实施主体:乡政府
④实施方案:根据我乡项目办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⑤实施周期:一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20.25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广告宣传费项目
①项目概述:广告宣传费项目
②立项依据:根据我乡广告宣传需求情况估算得出。
③实施主体:乡政府
④实施方案:根据我镇项目办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⑤实施周期:一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18.71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围绕提升政府形象,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
4.职工餐补项目
①项目概述:职工餐补项目
②立项依据:根据我乡职工餐补需求情况估算得出。
③实施主体:乡政府
④实施方案:根据我镇项目办具体实施方案实施。
⑤实施周期:一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87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保证基层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其生活水平。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四股桥乡三公经费支出64万元,比2024年增加14万元,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具体情况是: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4年增(减)20万元,减少原因是按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比2024年增(减)2万元,减少原因是按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购置3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非财政拨款结余:事业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经营收支之外的各非同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九)上年结转:年度终了时,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但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结合各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