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7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30894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玉山县双明镇
发布日期 2022-06-27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策文件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按市、县住建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方案》要求:村(社区)要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镇班子会研究,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切实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建筑施工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整治重点

1、对集镇规划区范围自建房,特别是对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之外(主要是社区)的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继续抓好此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整治工作。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7召开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排查阶段5月15日前)。对集镇范围自建房进行摸底研判,特别是对经营性自建房及此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之外的自建房,要进行全面彻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对房龄较长、地基主体有明显变形、房屋外墙有明显裂缝、承重墙没有构造柱,且是空斗墙,预制板楼面的房屋,有地下室的老旧房屋,以及“下店上住”的混用房屋,擅自改造结构布局、改为经营性用途的房屋,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

(三)组织鉴定阶段5月25日前)。组织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对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组织鉴定,“一幢一档”形成工作台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责令停业,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坚决防止倒塌等事故发生。

(四)整改落实阶段6月24日前)。对经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按照“一楼一策”的原则,闭环整治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果断做好人员转移工作,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以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举措切实消除安全风险。

四、组织领导

成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程玉芬为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刘文青常务副组长,各驻村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社会治理办化室主任王樟贵,自然资源所所长颜纯平,便民中心党支部书记、规划干事邓仕亮,应急干事王光羿,综治干事周小富,安全生产干事翁卫锋,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姜海明,应急中队队员杨利飞、吴土木、吴俊、刘小禄、周建明、肖孝良以及各村(社区)主任组成具体负责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房屋坍塌事故教训。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属地村(居)承担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部署、有效推进、成立专班,组织人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二)落实责任,狠抓落实。村(居)具体负责并组织人员入户排查整治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确保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速推进、高效开展,发现一起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消除一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督导,及时反馈。镇排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对村(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隐瞒不报、虚假鉴定和整改的予以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上报镇党委、政府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各村(居)要认真抓好本地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和台账统计等工作。

                         双明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