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旺火生物燃料有限公司生物颗粒燃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9       来源:玉山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3-5042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玉山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12-19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上饶旺火生物燃料有限公司生物颗粒燃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饶旺火生物燃料有限公司生物颗粒燃料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2256653

地址:玉山县冰溪街道怀玉山大道边

 真: 0793-2552971    

电子邮件:yshbj8888@163.com

项目名称

上饶旺火生物燃料有限公司生物颗粒燃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高新区金惠路18号

(玉山创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

上饶旺火生物燃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南昌昌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高新区金惠路18号(玉山创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内),地理坐标(E118°133.148N28°4128.920),项目占地面积1500m2(合2.25亩)。本项目租赁上饶市创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购置相关生产配套及环保设施。本项目采用废木料、木屑、废金属等原辅料,通过粉碎、筛选、混合搅拌、造粒、包装等工艺,形成年产10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粉碎、筛分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混合投料粉尘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制粒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金属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临时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