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玉山县税务局税收业务职能

发布时间:2018-08-01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18-00170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地税局
发布日期 2018-08-01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机构职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玉山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玉山县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办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事项,只需向税务机关提出一次申请,提供一套资料。属于原玉山县国家税务局仙岩税务分局、原玉山县国家税务局双明税务分局、原玉山县国家税务局必姆税务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三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四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五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六分局管户的,纳税人可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其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地址:玉山县博士大道69号七楼(国家税务总局玉山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0793-2135939、0793-2557665。

二、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县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玉山县税务局稽查局检举。玉山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玉山县冰溪街道芳苑路69号;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3-2554271。

三、原玉山县国家税务局仙岩税务分局、原玉山县国家税务局双明税务分局、原玉山县国家税务局必姆税务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三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四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五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六分局、原玉山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暂以玉山县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办公地址暂保持不变。

本公告自2018年7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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