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仙岩镇“两违管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4-54302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仙岩镇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政策文件 |
各村(居):
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玉山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管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两违”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及时发现、快速沟通、迅速处置”控违共管工作格局,切实保障我镇城乡规划的依法实施和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
二、工作职责
1、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的“两违”整治全面工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两违”管控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
2、各村(居)履行好属地责任原则,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组干部各自负责小组的两违管控日常巡查上报工作。
三、奖惩措施
1、被县控违办巡查发现并开具交办函的或镇执法队巡查发现的违规建筑,罚款5000元/起,上不封顶,发生3起及以上违建事件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2、对村(居)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和镇执法队巡查到的违章建筑,如村里积极主动参与拆除两违工作按时间节点及时拆除的不记入两违巡查通报次数,不予处罚。所有违章建筑由镇执法队牵头,各村(居)组织拆除人员进行拆除,涉及拆除工作的各项费用由违规建筑所在村(居)全额承担。
3、以村(居)为单位,若管控有力,所在村(居)本年度无新的“两违”问题出现,年终给予各村(居)工作经费10000元。
4、全年罚款的40%作为镇执法队工作经费。
5、本方案自2024年3月18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仙岩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