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山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来源:玉山县医疗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18920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玉山县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2-01-25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1玉山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玉山县医疗保障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山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玉山县博士大道社保大楼,电话:0793-2566939,邮编:334700)。

    一、总体情况

   2021玉山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我医保事业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1年度,玉山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任务要点,及时主动公开医疗保障有关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100余条并按时公开2020年度玉山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与2021年度部门预算。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要求,建立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回复公众咨询。2021年度没有发生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明确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他科室配合协同完成,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做到了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第一时间在玉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我局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规范化。

(四)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网站医疗保障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发布管理,切实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让群众及时了解医保政策信息。

(五)监督考核。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做”,参加全市医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规定了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时限要求、格式要求等具体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县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公开质量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公开。围绕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政策解读,主动向社会公开医保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

     二是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