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岩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7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0-17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重大决策公开

为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我草拟了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岩瑞镇人民政府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1月16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yrzzf@163.com

2.联系电话:0793-2230238

3.邮政编码:334716

4.递信件:玉山县岩瑞镇古城社区

    附件一:岩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二:岩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岩瑞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   




关于岩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订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厅字〔2021〕44号),按照委、政府工作部署,起草了岩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需要进行发布。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中旬,我们即启动该方案的起草工作,反复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的意见,形成岩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1017日至1116日,通过玉山县政府门户网等渠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三、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深化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三大革命”,继续实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公共区域治理“四大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加快推动实现农村干净整洁、美丽宜居,有效提升我农村人居环境的品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四、工作目标
2025 年,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持常态化全覆盖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在100%,推广生态美超市运营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以上,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管理;持续深化“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保障措施
明确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人员、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监督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推动农村厕所、村容村貌美化、村内道路管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岩瑞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2018年以来,党委和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管护机制不健全,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为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通知》(厅字〔202144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实施“四大提升行动”为抓手,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岩瑞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顺应我农业农村发展形势需要,综合考虑山川差异、经济水平、民俗文化和群众期盼,科学确定目标任务,汇聚力量集中整治,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全镇为单位,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强化村庄规划设计,优化镇村功能布局,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协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产业、生态保护、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

——坚持立足乡村、突出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色,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传承历史文脉,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市、县(区)为主,强化基层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村集体、农民等多方共建共管共享格局。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质量优先,突出典型示范带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服务向城乡一体化迈进,创新投融资和建设管护机制,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模式,形成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体系。

三、行动目标

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每年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县5个、示范乡50个、示范村100个;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持续改善。

工作重点

镇(街)要进一步强化农村保洁队伍建设配齐专职人员配强工作力量,按照常住人口每5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适当配备保洁员的原则建立稳定的村庄环卫保洁队伍。保洁员可由村(居)采取公开选聘方式,实行竞争性上岗,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对象、特困户和低收入农户。村(居)“两委”成员不得兼任村级保洁员。保洁员实行动态管理,签定聘请合同,保洁员工资由村(居)结合村情实际自定,对工作责任心差、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重新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