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瑞镇群众和企业办事“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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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权力/行政审批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行政权力/行政审批 |
目录
群众办事
出生上学
1.?国内出生登记(6周岁(含)以上)
就业创业
1.就业登记
2.失业登记
社保就医
1.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4.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报销(材料收集、登记录入)
5.农村低保申请初审
6.城市低保申请初审
7.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8.新生儿参保登记
社会救助
1.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报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5.优抚对象年度核查
6.80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受理
7.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8.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9.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12.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13.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14.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小额救助和急难型困境家庭(个人)的应急救助
15.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认定初审
16.残疾人证申请、发放登记
17.惠农信息收集
18.“一卡通”账号信息变更
19.惠农补贴查询
20.惠农补贴项目查询
21.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查询
22.惠农补贴项目录机
25.高等教育经济困难学生及困难家庭救助证明
27.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发放
28.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29.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25.医疗救助申请初审
结婚生育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资格确认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3.一孩二孩生育服务卡办理
4.再生育服务证办理
退休养老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查询
3.养老待遇人员汇总查询
4.养老待遇补发信息查询
5.缴费人员汇总查询
6.养老待遇发放人员查询
7.缴费金额汇总查询
8.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9.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10.中断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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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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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登记
2.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3.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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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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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出生登记(6周岁(含)以上)
?
一、事项名称
国内出生登记(6周岁(含)以上)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十九条 婴儿(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持以下证明材料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三)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四)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在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第二十条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在国内出生,持有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的,予以受理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2.户口本:纸质材料原件1份
3.非婚生育说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4.《结婚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5.亲子鉴定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派出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派出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受理:属于6周岁(含)以上出生登记,符合出生登记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向县公安局户籍部门转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全部所需补正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予以出生登记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出生登记的决定。
6.制证发证:对符合出生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在父(母)亲在户口簿上进行户籍登记。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户口登记或不予以户口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在父(母)亲的户口簿上进行登记。
10.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派出所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派出所户政窗口; 工作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派出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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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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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就业登记
二、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2010〕75号)第七条《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三、申请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为首次登记人员办理《登记证》。企业新录用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从事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在实现就业后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户口本: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质材料原件1份
4.劳动合同: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纸质材料纸原件1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纸质材料纸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
6.办理结果:《就业失业登记证》。
7.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1.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10月1日-4月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2.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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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失业登记
二、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2010〕75号)第七条《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从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六个月未能就业的;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自主创业、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失业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后处于无业状态的;7、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员,并在当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后又失业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2.户口本: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失业证明或毕业证书或解除劳动合同:质材料复印件1份
4.二寸彩色照片:纸质材料纸原件2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纸质材料纸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接收地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接收地址:【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当场作出予以登记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6.制证发证:《就业创业证》
7.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就业创业证》
10.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社保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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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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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规范性文件设立依据条款名称三、5.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宣传及其他日常业务办理。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已申领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 未申领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1.申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者社会保障卡:纸质材料原件1份
2.委托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3.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即时办理,可拨打0793-2230238电话查询。
6.办理结果:工作人员直接在系统查询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并直接告知申请人
7.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监督方式:0793-2230238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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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户籍所在地为本辖区的城乡居民。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窗口服务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符合参保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拨打窗口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予以医保参保登记或不予医保参保登记的审核意见,予以登记的,在系统进行登记操作。
7.送达方式:当场告知办理结果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当场告知办理结果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人户口转出本辖区并申请转移医保关系的,予以受理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窗口服务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拨打窗口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予以医保关系转移或不予医保关系转移的审核意见,符合转移条件的,在系统进行转移操作。
7.送达方式:直接送达:当场告知办理结果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当场告知办理结果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4.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报销(材料收集、登记录入)
?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报销(材料收集、登记录入)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2.《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二、(六)费用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要合理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完善支付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探索适合困难城镇非从业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支付办法,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 2.在本市以外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3.提交的医疗资料齐全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发票:纸质材料原件1份
2.费用清单:纸质材料原件1份
3.疾病诊断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4.出院小结:纸质材料原件1份
5.社保卡:纸质材料原件1份
6.银行账户:纸质材料原件1份
7.《转外就医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报销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拨打窗口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医保报销经费拨款单
7.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时间:1.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时间:1.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八、办理时间
时间:1.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5.农村低保申请初审
?
一、事项名称
农村低保申请初审
二、设定依据
1.《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赣民字【2003】113号)第五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2.户口本:纸质材料原件1份
3.《江西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4.《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6.《低保对象评议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7.《核对对象的经济状况申报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8.《申请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9.残疾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10.病例材料:纸质材料原件1份
11.农商银行账号: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作出不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并告知不予转报的理由。
6.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农村低保证》;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并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农村低保证》
10.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支持快递送达:有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支持快递送达:有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6.城市低保申请初审
?
一、事项名称
城市低保申请初审
二、设定依据
1.《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赣民字【2003】113号)第五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2.户口本:纸质材料原件1份
3.《江西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4.《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6.《低保对象评议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7.《核对对象的经济状况申报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8.《申请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9.残疾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10.病例材料:纸质材料原件1份
11.农商银行账号: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作出不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并告知不予转报的理由。
6.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城市低保证》,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城市低保证》
10.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支持快递送达:有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2、支持快递送达:有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7.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
一、事项名称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赣人社字〔2019〕157号发布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正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第三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坚持以信息比对为主、自助认证和现场核实为辅,社会化服务兜底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基本原则。第四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服务周期为12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待遇领取人员的待遇水平,结合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发放标准,适当调整认证服务周期。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对象为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网络提交】 网址: "江西人社"APP或“赣服通” 【工作时间】 1.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2.全天候通过"江西人社"APP或“赣服通”自行认证。
3.受理: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立即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提示认证成功;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提示认证不成功。
6.制证发证:认证成功或认证不成功的系统提示。
7.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通过“江西人社”手机APP或“赣服通”认证结果查询。
9.办理结果:认证成功或认证不成功的系统提示
10.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1.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8.新生儿参保登记
?
一、事项名称
新生儿参保登记
二、设定依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5]37号)基金筹集及参保缴费 第十七条新生儿出生之 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需在出生后六个月之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三、申请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 2、符合参保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原籍地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证明、身份证、暂住证或用人单位及乡镇(街道)的证明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各县区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 工作时间:窗口提交: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获得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审查:全年均可办理
5.决定:材料符合要求
6.制证发证:《社会保障卡》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全年均可办理。
9.办理结果:《社会保障卡》
10.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窗口提交: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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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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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报
二、设定依据
《关于认真做好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和老村委会主任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09﹞108号发布)一、二、三一、补助对象。从1949年10月1日至今,曾任村党支部(村党委、村党总支,下同)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合作社社长、生产大队队长,下同)满10年(含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已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符合上述条件,但已被招聘或录用为国家干部或职工;已享受乡镇企业退休、“五保”供养和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该生活补助。曾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刑事处罚的,不得享受该生活补助。 二、补助标准和经费安排。 1. 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按每人每月80元发放,离任老村委会主任按每人每月70元发放。2. 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实行社会化发放。三、工作要求。1. 严格审批程序。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村离任“两老”,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县(市、区)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审批表》;村党支部、村委会,乡镇党委、政府对申请人按要求逐级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享受补助的条件;对确定的补助对象,在所属乡镇和村范围内公示20天,接受群众监督。 2. 实行动态管理。县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要对补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2月审核一次,该新增的新增,该注销的注销。对该注销的,由乡镇党委、政府核销后,报县委组织部、民政局和财政局备案;对该新增的,按前述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补助对象凡未按要求接受年审的,一律停发其生活补助。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或骗领生活补助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同时追回已发资金,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从1949年10月1日至今,曾任村党支部(村党委、村党总支,下同)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合作社社长、生产大队队长,下同)满10年(含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已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不予批准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已被招聘或录用为国家干部或职工的; 2.任职期间已按照新府办[2007]38号文件精神参加了村干部养老保险的; 3.已享受乡镇企业退休待遇或“五保”供养待遇的; 4、曾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或刑事处罚的。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2.户口本: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本人各时段任职证明: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4.《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3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接收地址: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补助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在本乡镇和村范围内公示20天;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发放补助的决定并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6.制证发证: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上报县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共同核定补助标准,建立补助对象档案;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确认,并告知不予确认的理由。
7.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发放或不予发放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共同核定补助标准,建立补助对象档案。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本人银行卡账户。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本人银行卡账户。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
一、事项名称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二、设定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63号)第五条、第十二条:第五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第十二条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2.《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三、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 2.持有残疾人证 3.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4.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5.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不予批准的条件】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办理材料
1.《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2份
2.户口本和身份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残疾人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4.银行账号: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可拔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以发放补贴或不予发放补贴的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补贴资金
7.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补贴资金转入困难残疾人本人银行卡账户。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补贴资金转入困难残疾人本人银行卡账户。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
一、事项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三、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63号)第五条、第十二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第十二条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3.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不予批准的条件】 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
四、办理材料
1.《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2份
2.户口本和身份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残疾人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4.低保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5.银行账号: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6-7622242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可拔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予以发放补贴或不予发放补贴的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补贴资金
7.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补贴资金转入困难残疾人本人银行卡账户。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补贴资金转入困难残疾人本人银行卡账户。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5.优抚对象年度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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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优抚对象年度核查
二、设定依据
《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江西省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赣民字[2015]125号)第一条: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范围为在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所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两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原8023 部队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60 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 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本辖区内的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两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参加年度审核。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2.江西省优抚对象优待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窗口服务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符合年度核查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年度审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年度审查;不符合核查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是否符合年度核查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年度核查条件的,当场作出予以核查的决定;不符合年度核查条件的,当场作出不予年度核查的决定。
6.制证发证:对符合年度核查条件的,当场进行年度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录入系统。
7.实人认证: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退役军人服务窗口进行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年度核查或不予年度核查的审批意见,予以年度核查的,录入系统。
10.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6.80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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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80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受理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西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5号发布)第二条优待项目和范围:普遍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补贴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长寿补贴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2.《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3.银行账号: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4.两寸免冠照片:纸质材料原件2份
五、办理流程
?
1.预约:电话号码: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6.制证发证:符合发放条件的,出具发放补贴的审批意见;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发放并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发放补贴或不予发放补贴的审批意见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高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位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高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位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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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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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二、设定依据
1.《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十一条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
3.《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贯彻实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民发〔2012〕83号)六、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垫支。中央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烈士评定备案工作的情况,及时审核下达烈士褒扬金。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持有烈士证明; 2.发放对象为烈士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批准。
四、办理材料
1.《烈士褒扬金登记审核表》:纸质材料原件2份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申请书):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4.烈士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申请人明显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且说明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救助的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
6.制证发证:符合临时(特别)救助条件的,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上同意申报并公章;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告知不予临时(特别)救助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发放烈士褒扬金或不予发放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烈士褒扬金。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烈士褒扬金资金通过本人账户发放到位。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烈士褒扬金资金通过本人账户发放到位。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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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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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二、设定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第602号修正)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2.本人通过年度优抚对象核查。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电话号码: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抚恤金发放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6.制证发证:对符合批准条件的,于本季度第一个月15号之前发放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发放,并告知不发放待遇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发放或不予发放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补助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补助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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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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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二、设定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第602号修正)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二)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第十五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人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申请人为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批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死亡军人的烈士证书或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或病故军人通知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电话号码: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抚恤金发放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6.制证发证:对符合批准条件的,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发放,并告知不发放待遇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发放或不予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生活补助金。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一次性抚恤金资金转入本人账户。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一次性抚恤金资金转入本人账户。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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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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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
二、设定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申请对象为: 1.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2.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3.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4.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5.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 第3、4、5中列举的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6.制证发证:对符合批准条件的,于本季度第一个月15号之前发放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发放,并告知不发放待遇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或不予以发放的审批意见。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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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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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二、设定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属在乡复员军人; 2.本人通过年度优抚对象核查。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批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发放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发放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发放的决定;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发放的决定。
6.制证发证: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于本季度第一个月15号之前发放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发放,并告知不发放待遇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发放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或不予以发放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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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小额救助和急难型困境家庭(个人)的应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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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小额救助和急难型困境家庭(个人)的应急救助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字〔2016〕141号发布)第十六条5.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审核材料后,由社会救助股(办)负责对乡镇(街办)提交的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审查,对存疑情况进行复查。要根据申请人家庭的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提出具体救助额度等处理意见,救助额度应分档或按标准,据额度高低分别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分管同志、主要负责同志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对救助金额较小的(一般不超过1000元/户.次),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但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大额救助(一般超过10000元/户.次)应报备县级人民政府。第十八条 特殊紧急受理,指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形由负责临时救助的审批机关判定。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实行紧急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先行给予生活上的临时救助。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对遭遇突发事件(如火灾、车祸、溺亡、燃气中毒等)、意外伤害(如高处坠落、雷击、烧伤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低保、特困供养、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可以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
【不予批准的条件】 1.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的; 2.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交通肇事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3.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 4.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5.无理取闹或谩骂、侮辱、威胁工作人员的; 6.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7.法定赡(抚、扶)养人有能力履行义务但未履行义务而直接造成父母、子女生活困难的。
四、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2.户口簿、身份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有效证件(低保证、残疾证、特困供养证、孤儿证等有效证件):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4.有效佐证材料: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5.《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小额救助和急难型困难家庭(个人)的应急救助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6.银号帐号:纸质材料原件1份
7.急需救助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救助的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
6.制证发证: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小额救助和急难型困难家庭(个人)的应急救助审批表》上同意申报并公章;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并告知不予救助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救助或不予救助的审批意见,予以救助的,直接通过银行打款到一卡通帐号,并电话告知申请人。
10.送达方式:银行转帐:将救助款项转入临时救助申请人的账户。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帐:将救助款项转入临时救助申请人的账户。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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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认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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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认定初审
二、设定依据
《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一、适用对象的界定。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2.退伍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一寸免冠照:纸质材料原件4份
4.《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纸质材料原件2份
5.《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2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公示无异议的作出予以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转报的决定;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公示有异议的作出不予以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转报的决定。
6.制证发证:对符合批准条件的,次年元月份开始享受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享受待遇,并告知不享受待遇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对符合批准条件的,予以享受生活补助待遇,并由工作人员录入系统;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享受,并告知理由。
10.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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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残疾人证申请、发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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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申请、发放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法规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第八条申办残疾人证使用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第九条核发残疾人证程序。(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第十条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残疾人证申办受理、发放等工作下放到乡镇(街道)残联。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一)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二)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三)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四)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五)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六)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七)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申办资格和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2.照片:纸质材料原件3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拨打窗口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残疾人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发放登记
7.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德兴市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一楼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领取地址:德兴市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一楼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
?
17.惠农信息收集
?
一、事项名称
惠农信息收集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赣财乡〔2011〕10号)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负责补贴对象的确定及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采集、汇总、审核、公示并确保发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变更工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本辖区享受惠农补贴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
2.农商行存折或银行卡: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现场查询或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惠农信息系统录入
7.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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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一卡通”账号信息变更
?
一、事项名称
“一卡通”账号信息变更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赣财乡〔2011〕10号)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负责补贴对象的确定及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采集、汇总、审核、公示并确保发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变更工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本辖区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1.窗口查询: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2.电话查询:0793-22302386.办理结果:《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并现场告知查询结果。
7.送达方式:现场告知。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告知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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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惠农补贴查询
?
一、事项名称
惠农补贴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赣财乡〔2011〕10号)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负责补贴对象的确定及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采集、汇总、审核、公示并确保发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变更工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本辖区享受惠农补贴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现场查询或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惠农补贴信息》,现场告知查询结果
7.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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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惠农补贴项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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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惠农补贴项目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赣财乡〔2011〕10号)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负责补贴对象的确定及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采集、汇总、审核、公示并确保发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变更工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本辖区享受惠农补贴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现场查询或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农户明白卡》,现场告知告知惠农补贴项目
7.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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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查询
?
一、事项名称
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赣财乡〔2011〕10号)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负责补贴对象的确定及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采集、汇总、审核、公示并确保发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变更工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本辖区享受惠农补贴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现场查询或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农户明白卡》,现场告知是否到账,到账时间及金额。
7.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
?
22.惠农补贴项目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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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惠农补贴项目录机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赣财乡〔2011〕10号)业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乡镇站所负责补贴对象的确定及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采集、汇总、审核、公示并确保发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变更工作。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本辖区享受惠农补贴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现场查询或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是否符合录机条件,符合条件的,录入系统。
7.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25.高等教育经济困难学生及困难家庭救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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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高等教育经济困难学生及困难家庭救助证明
二、设定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2007〕8号)第三条第二项 引导学生积极受助。要通过讲解国家制定资助政策的目的,为保证资金投入所做出的努力等背景情况,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明白,国家资助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和重要举措。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2.《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第一条、第二条 第一条本意见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第二条 本意见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申请人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困难调查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2.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3395868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符合救助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6.办理结果:《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困难调查表》,符合困难条件的,在《调查表》上加盖公章
7.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27.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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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发放
二、设定依据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7〕154号发布)第五条此次调整标准所需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另行下达。地方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
2.《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发〔2019〕9号发布)提高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和原8023部队等参试涉核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达到每人每月765元。
3.《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7〕100号发布)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的原8023部队人员,每人每月100元。三、对其他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比照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进行体检,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补助对象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和参试涉核退役人员; 2.本人通过年度优抚对象核查。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发放补贴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发放补贴的决定。
6.制证发证:对符合批准条件的,于本季度第一个月15号之前发放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发放,并告知不发放待遇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发放补贴或不予发放补贴的审批意见。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生活补助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生活补助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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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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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二、设定依据
1.《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发布)一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2.《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发布)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
3.《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发〔2019〕9号发布)六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40元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批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6.制证发证:对符合批准条件的,于本季度第一个月15号之前发放生活补助待遇;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以发放,并告知不发放待遇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发放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或不予发放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定期生活补助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定期生活补助金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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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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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的给付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第3次修正)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第六十一条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办法安置。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2.《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发布)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五条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3.《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发布)三、依法保障待(三)发放相关补助。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4.《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赣退役军人字〔2018〕8号发布)二二、(五)各地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给生活补助费;超过6个月未安排工作的,按照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二倍逐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且因为接受单位的原因没有上岗,予以受理。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批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纸质材料原件1份
2.银行卡: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退伍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4.介绍信: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当场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发放生活费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发放生活覅额的决定。
6.制证发证:符合生活费发放条件的,制定《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发放花名册》;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发放生活费并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发放或不予发放生活费的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发放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通过本人银行卡发放到位。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通过本人银行卡发放到位。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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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医疗救助申请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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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申请初审
二、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第二十九条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二)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2.户口本:纸质材料原件1份
3.农商银行账号:纸质材料原件1份
4.低保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医保报销单: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6.保险理赔单:纸质材料原件1份
7.《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8.《城乡困难群众门诊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9.《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信函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接收地址: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传真提交】 接收地址: 0793-2230238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初审转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初审转报;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查并入户核查。
5.决定: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作出予以初审转报的决定;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作出不予转报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初审转报的理由。
6.制证发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救助金直接打入申请对象账户中;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告知理由。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初审转报或不予以初审的审核意见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医疗救助金直接转入申请对象账户中。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医疗救助金直接转入申请对象账户中。
八、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结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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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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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资格确认
二、设定依据
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规定的通知》(赣财教〔2012〕91号发布)第二条继续实施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并经确认的对象,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100元。继续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
2.《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53号发布)二“半边户”中农村居民一方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农牧区以及四川、云南、甘肃等省藏区农牧区的为55周岁)。
3.《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6号发布)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确保这一制度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的管理运行体系。与地方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各项帮扶救助措施紧密结合,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户口性质:本人(及配偶)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生育状况:(1973-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子女数量: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龄界限: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结婚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2.身份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户口簿: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4.《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纸质材料原件2份
5.一卡通账号: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确认资格的决定;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资格确认的决定并告知理由。
6.制证发证: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将奖励扶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位。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予以资格或不予资格确认的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条件不符的,不予发放奖励扶助金。
10.送达方式:银行转账:将奖励扶助资金从惠农“一卡通”发放到位。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银行转账:将奖励扶助资金从惠农“一卡通”发放到位。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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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9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五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或者男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3-22302382.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网络提交】网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现场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当场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6.制证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7.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电话0793-2230238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9.办理结果: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0.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2.快递送达: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2.快递送达: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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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孩二孩生育服务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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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一孩二孩生育服务卡办理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修正)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夫妻有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本省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允许生育一孩、二孩的,予以受理。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女方身份证正面:纸质材料原件1份
2.女方户口本户主页:纸质材料原件1份
3.女方户口本户本人页:纸质材料原件1份
4.男方身份证正面:原件1份
5.男方户口本户主页:原件1份
6.男方户口本户本人页:纸质材料原件1份
7.结婚证: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江西生育服务”微信公众号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计生窗口【网络提交】网址:“江西生育服务”微信公众号【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计生窗口【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2230238【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申请对象“江西生育服务”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提交申请之后3个工作日由专人审核,如不符合条件将告知原因予以退回,审核通过之后将收到短信告知。
4.实人认证: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支持快递送达: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5.办理进程查询:可在“江西生育服务"微信公众号中查询办事进程。
6.办理结果:《江西省生育服务卡》
7.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支持快递送达: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支持快递送达: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4.再生育服务证办理
?
一、事项名称
再生育服务证办理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修正)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四)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情形申请生育的,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省有关规定批准并公示。"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领取再生育证: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2.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3.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4.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江西省再生育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2.夫妻双方户口本: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夫妻双方结婚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4.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或街道计生部门公示情况说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
5.离婚证: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6.法院判决书: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7.离婚协议: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8.《江西省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表》: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德兴市新岗山镇横三路1号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德兴市新岗山镇横三路1号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窗口服务【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2230238【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可拨打0793-2230238查询办事进程
6.办理结果:《江西省生育服卡》
7.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支持快递送达: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1、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支持快递送达: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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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养老
?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二、设定依据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发布))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发布))第七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发布))第五章社保机构应从参保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开始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2号发布))第二十四条县社保机构应及时受理参保人员待遇领取申请,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发布))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属于本地户籍;2、年满60周岁;3、按政策规定缴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4、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予以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审批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2.身份证、户口簿: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3.农商银行存折或百福卡或社保卡: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接收地址:【工作时间】1.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2.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提出待遇申领请求,由所在村委会收集材料和审查,审查通过之后统一交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进行审核。
4.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5.决定:对符合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申请,立即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立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6.制证发证:予以发放或不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的审批意见。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审批表》上同意申报并盖公章;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7.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8.办理进程查询:1.窗口查询: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
9.办理结果:予以发放或不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批意见。
10.送达方式:直接送达:当场告知。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当场告知。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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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查询
?
一、事项名称
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1〕18号])经办管理服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型农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充实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辖区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2230238【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咨询电话0793-22302385.办理进程查询:1.窗口查询: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2.电话查询:0793-22302386.办理结果:《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并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人。
7.送达方式:现场告知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告知。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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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养老待遇人员汇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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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养老待遇人员汇总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09〕26])规章设立依据条款名称十一、经办管理服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型农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充实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三、申请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本辖区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2230238【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咨询电话0793-22302385.办理进程查询:1.窗口查询: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2.电话查询:0793-22302386.办理结果:《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并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人。
7.送达方式:现场告知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告知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
?
4.养老待遇补发信息查询
?
一、事项名称
养老待遇补发信息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09〕26号)设立依据条款名称十一、经办管理服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型农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充实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辖区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2230238【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1.窗口查询: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2.电话查询:0793-22302386.办理结果:《养老保险待遇补发信息》,现场告知查询结果
7.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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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缴费人员汇总查询
?
一、事项名称
缴费人员汇总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经办管理服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型农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充实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辖区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3395868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3395868【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1.窗口查询: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2.电话查询:0793-3395868
6.办理结果:《缴费人员汇总名单》,并现场告知查询结果。
7.送达方式:现场告知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告知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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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养老待遇发放人员查询
?
一、事项名称
养老待遇发放人员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09〕26】)十一、经办管理服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型农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充实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辖区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3-2230238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2230238【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电话查询:0793-22302385.办理进程查询:1.窗口查询: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2.电话查询:0793-22302386.办理结果:待遇支付信息
7.送达方式:现场告知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告知。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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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缴费金额汇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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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缴费金额汇总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09〕26号)设立依据条款名称十一、经办管理服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型农村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充实工作队伍,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本辖区内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2-4865008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3395868【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1.办事窗口现场查询: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2.电话查询:0792-4886289
6.办理结果:《缴费金额汇总信息》,现场告知查询结果
7.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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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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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二、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规范性文件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第二十四条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五条乡镇(街道)事务所按月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员的《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附表十,以下简称《通知表》),交村(居)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或补缴手续。第二十六条参保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需提供的材料:(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留存人像、指纹、掌静脉等资料,完善待遇领取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便于以后年度的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确保个人权益完整和安全。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并于每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第二十七条乡镇(街道)事务所应审核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等情况,并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于每月10日前上报县级经办机构。第二十八条县级经办机构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按有关规定进行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数据比对,确认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后,为参保人员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养老金领取金额,生成《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附表十一,两联)。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县级经办机构应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和村(居)协办员告知其原因。
2.《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规范性文件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五条乡镇(街道)事务所按月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参保人员的《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附表十,以下简称《通知表》),交村(居)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或补缴手续。第二十六条参保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时需提供的材料:(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原件和复印件;(三)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留存人像、指纹、掌静脉等资料,完善待遇领取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便于以后年度的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确保个人权益完整和安全。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并于每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参保人员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第二十七条乡镇(街道)事务所应审核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等情况,并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于每月10日前上报县级经办机构。第二十八条县级经办机构应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按有关规定进行疑似重复领取待遇数据比对,确认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后,为参保人员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养老金领取金额,生成《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附表十一,两联)。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县级经办机构应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和村(居)协办员告知其原因。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0792-4865008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3395868【工作时间】窗口提交: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3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现场告知
6.办理结果:予以享受活不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认证意见.认证对象为生存状态的,继续享受养老保险;认证对象亡故的,不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7.送达方式:现场告知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告知。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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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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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二、设定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4]38号)规范性文件设立依据条款名称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为鼓励中青年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鼓励和引导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法律设立依据条款名称第二十一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年满60周岁;2.具有本市户籍;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已按年缴费到账的人员;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予以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农商银行卡或农商银行存折: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2-4865008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3395868【工作时间】窗口提交: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
5.办理进程查询:1.窗口查询: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2.拨打电话:0792-4886289
6.办理结果:符合养老待遇领取条件的,发放《待遇人员确认表》
7.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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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断补缴
?
一、事项名称
中断补缴
二、设定依据
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59号)规范性文件设立依据条款名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181号)规定享受政府补贴;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允许参保人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但不再享受政府补贴。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应及时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江西省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表七,以下简称《补缴表》),并将需补缴的保险费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存折(卡)。村(居)协办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将《补缴表》上报至乡镇(街道)事务所。乡镇(街道)事务所应对参保人员的补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经办机构。县级经办机构复核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生成补缴扣款明细清单,传递至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根据本规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进行扣款和信息反馈。县级经办机构应按照本规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到账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为参保人员记录个人账户,并按月打印《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汇总表》(附表八,两联),与金融机构当月出具的所有补缴资金到账凭证进行核对,确保核对无误。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参与城乡居民养老缴费人员;2.缴费期间存在缴费中断或者自愿缴纳参保以前2011年以后的养老保险费用。
【不予批准的条件】1、终止缴费人员;2、暂停缴费人员;3、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
2.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预约电话号码:0792-4865008
2.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接收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传真提交】接收地址:0793-3395868【工作时间】窗口提交: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30-14: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以通过拨打电话0793-3395868查询或者实地到夏畈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查询;
6.办理结果:予以补缴或者不予补缴的审核意见,予以补缴的,录入系统。
7.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领取地址: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5月1月-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八、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监督方式:0793-2230238
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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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予以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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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者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经营场所证明》: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局 接收地址:德兴市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8:30-12:00 下午13:30-16:30
2.受理:符合注销登记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对决定予以注销登记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注销登记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决定:对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注销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注销的决定。
7.制证发证:对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营业执照》由工作人员收回并颁发《准予注销通知书》
8.实人认证:无需实人认证
9.办理进程查询:办事对象可拨打0793-2230238电话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10.办理结果:颁发《准予注销通知书》。
11.送达方式:1.现场领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8:30-12:00 下午13:30-16:30 2.支持快递送达
六、收费信息
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
八、办理期限
即办
九、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联系电话
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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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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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时,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三、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参保企业在本地注册。
【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四、办理材料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参保人员和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
6.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办理时间
1.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10月1日-4月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九、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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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二、设定依据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申请条件
为本市系统正常参保单位需变本单位参保系统登记事项需要被注销且统参保的企业。
四、办理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预约:不支持预约
2.申请:【窗口提交】
3.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4..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5.办理进程查询:电话查询。
6.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六、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办理时间
1.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10月1日-4月3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九、办理地点
玉山县岩瑞镇行政审批局
十、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3-223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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