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瑞镇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0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193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岩瑞镇
发布日期 2020-12-10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机构职能


岩瑞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职能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玉山县岩瑞镇古城社区

   办公电话:0793——2230238

   依    据: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实施方案>和<玉山县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字[2019]117号)精神                                                       主要负责人:李宁春

职能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实施辖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村发展质量,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六)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汛、防疫、防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居)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群众团体、机构编制、人民武装等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督查、考核、人事、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会务以及电子政务、应急指挥、来访接待、公车管理、印章管理、资产管理、节能减排、后勤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镇各办(局)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各办(局)与村级组织的关系;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加强政务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集中审批工作;开创“ 一门式”“就近办”综合受理审批服务新模式,将涉及民生保障、生产经营、社会治理、村镇建设规划等方面的权限内审批事项、上级部门下放(委托)事项和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有机整合,统筹办理;负责推动综治信息化、基层网格化建设,协调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综治信息系统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局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有关执法权相对集中的政策,行使法律法规赋予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行使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按规定行使《关于印发赋予岩瑞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下放的权限中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并受县直部门委托,行使下放权限外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市场监督和应急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政和经济发展局

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统筹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农村经济基础管理;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基础发展与贸易服务工作;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数据等统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业农村工作局(扶贫工作站)

负责拟订全镇农业农村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普及应用农业技术工作;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园管理;负责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培植农民经纪人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负责土地确权、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工作,协助处理农村财务、集体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秀美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负责水务管理、河道及山塘水库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并协助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动物及农作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有关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和草拟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服务局(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管理办公室)

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退役军人保障等方面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生态保护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负责开展村镇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服务性工作;负责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服务工作;负责集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负责本辖区环境保护、生态创建、污染源调查并建档,配合上级部门对环境信访、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进行调查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宣传文化局

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镇宣传文化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镇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舆论导向工作;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镇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负责组织、指导全镇理论学习;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指导村文化室工作,受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文化市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