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镇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岩瑞镇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31848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发布机构 玉山县信息办
发布日期 2022-03-25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卫生健康

各村(居)委会:

根据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防疫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畜禽常见多发病,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春季集中免疫。强制免疫是春防集中行动的核心任务,各村(居)要按照《2022年江西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照“规模场常年程序贯免疫,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集中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5月31日完成。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25日,各村(居)制定行动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防疫物资调拨等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具体实施阶段3月26日至4月30日各村(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三是自查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四是效果评估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估。

(二)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各村(居)加大先免后补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先免后补病种、补贴对象、补助标准、补贴程序和有关制度,使规模养殖场了解并熟悉先免后补政策。要指导运用好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符合先免后补条件且有意愿的规模养殖场全部纳入实施范围,结合先免后补登记工作,指导养殖场户规范建立强制免疫制度。

(三)大力开展消毒灭源集中行动。要结合防控非洲猪瘟“大清洗、大消毒”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消毒工作,按照全面消毒与重点消毒相结合的要求,做到“剂型选择、药物配制、消毒范围、消毒频次、消毒效果”五到位。同时结合春防行动,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完善生物安全隔离带、畜禽装卸台等防疫设施设备,建设清洗消毒通道,提高生物安全防范水平。

(四)切实抓好疫情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要重点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监测排查力度,严格落实动物疫情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时评估防控效果、摸清病原分布底数、掌握疫病流行态势,根据监测结果有针对性指导免疫工作。要认真指导养殖、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疫情排查和自检信息,确保监测排查信息有效收集、报告及时。

(五)切实加强检疫监督。要大力开展官方兽医巡查工作,由乡镇官方兽医包村(居)、村(居)防疫员包场包户开展监督巡查,要指导养殖场(户)健全消毒制度,配备完善消毒设施,严格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活畜禽移动监管,坚决打击无证运输畜禽等违法行为,严格限制从高风险区调入相关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按规定严格执行畜禽调入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跨省调运的生猪及产品必须经指定通道运输,并符合有关调运规定。要严格按规程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督促养殖主体落实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开展产地检疫。

(六)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各村(居)从事现场免疫注射、采样监测、动物保定和检疫监督等一线动物防疫人员要加强消毒工作和个人安全防护,严防强制免疫过程中人畜疫病传播风险。要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疫防护物资,优先保障进场入户的一线工作人员防护物资使用,指导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正确选择和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七)大力强化应急管理。要继续加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宣传培训力度,做到畜牧兽医部门、养殖等生产经营者熟知非洲猪瘟防控有关政策,准确把握非洲猪瘟疫情和监测阳性处置有关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第一时间受理疫情举报或报告,迅速组织疫情核查,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出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坚决果断处置,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彻底拔除疫点,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八)做好牛结节性皮肤病防控。牛结节性皮肤病主要发生于吸血虫媒活跃季节,主要通过吸血昆虫叮咬传播,临床以皮肤出现结节为特征,使用已批准和生产的山羊痘弱毒疫苗可有效预防该病。要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早期预防,实施吸血虫媒控制措施,加强清洗消毒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动员到位。各村(居)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大力宣传发动,落实养殖场(户)强制免疫主体责任,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

(二)加强条件保障,确保工作推进顺利。各村(居)要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人、财、物保障力度,及时采购调配疫苗、消毒药、防护设备等防疫物资,落实好免疫注射、消毒灭源等工作,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疫苗使用,规范防疫物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疫苗等动物防疫物资管理,科学测算春防疫苗需求,建立完善疫苗验收、储存、发放管理台账,防止超剂量领发和超剂量配送使用,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确保防疫物资资金项目效益。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防疫集中行动期间,对春防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上报,并于每周一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镇农业农村工作管理局。同时,镇农业农村工作管理局要加强对各村(居)春季防疫集中行动推进情况的督导督查,确保集中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2022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