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2-13       来源:住建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1-13378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玉山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02-13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机构职能

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玉山县冰溪街道人民大道148号 
办公电话:0793—2553998
依    据:关于印发《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玉办字(2019)38号
主要负责人:乐训满 
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政策问题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全县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责任。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制度、规章并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提出全县房地产行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济、房地产中介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规范全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作;参与拟定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房地产管理政策;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
七、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图审及其咨询业的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图审及咨询市场;监督管理我县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我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
八、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拟定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图审、施工、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依规对建筑市场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九、研究制定全县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战略并指导实施;研究拟订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编制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规划;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重点示范镇、重点镇、小城镇建设工作。
十一、承担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执行建筑业、房地产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和.标准;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和成果转化;负责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地下管廊发展及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管理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县外、市外、省外、国外(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十三、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职能;负责城镇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物业管理工作,拟定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指导并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承担白蚁防治的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指导、督促全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管理。
十六、负责审核在外工作的玉山籍人员住房倾向补贴工作;负责对全县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出售、出租进行审核、审查;负责对全县部分产权房转全部产权房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全县房改政策宣传、调研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房改政策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八、负责县城内供水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十九、全面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有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依法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我县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
      2.指导依法加强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制定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等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标准,组织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
二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股)。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 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绩效考 核的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建设行业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社团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和人武工作;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 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党建 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法规教育工作;负责局系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
负责人:程光;联系电话:0793-2553998
(二) 城乡住房和建设综合股(建筑行业管理股、行政服务股、住房综合股、房改股)。组织拟订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全县城乡建设相关的改革方案;指导村镇建设和管理;贯彻实施建筑市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全县范围内违反住房和建筑市场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稽查;依法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安检、监理、招标代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进行督查和日常的例行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依法对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处理。负责县城内供水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研究拟订全县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规范和指导全县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企业开拓省外、市外和县外建筑市场;
    负责对外来施工企业的管理;负责各类建筑施工和安装企业、装饰(含室内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各类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和全县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负责全县施工企业建造师资格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与办结;负责相关行政审批 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股室、部门与人员。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 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 监督执行;负责组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指导监督县属公产房管 理工作;拟定住房和房地产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 施;承担指导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和拆改房屋 结构的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评估 机构的资质管理及相关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预售资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人:邱伟雄;联系电话:0793-2553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