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1-01823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玉山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1-01-29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玉山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山县住建局联系(地址:玉山县人民大道148号,电话:0793-2553998,邮编:3347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玉山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600余条加强“六稳”“六保”工作信息公开。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廉租房退出名单和廉租补贴人员名单;及时公布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公共;及时公布老旧小区项目建设和验收情况;及时公布项目建设招投标相关情况。通过网上信息公开,使政策信息公开更透明,让政策更加快速直达基层、直接利民。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信息管理

县住建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一是我局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相关信息的公开和日常工作。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调整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四)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日常监测和自查整改。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整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强化组织领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今后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各股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息。 四是加强载体建设。建立本单位的门户网站,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