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来源:玉山县住建局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4-51770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玉山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4-01-18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玉山县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山县住建局联系(地址:玉山县人民大道148号,电话:0793-2553998,邮编:3347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玉山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办公开办函》(国办发〔2021〕30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及时公布中央、省、市有关住建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了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管;按时发布部门财政预算、施工质量情况、每月水质检测报告,通过网上信息公开,政策透明化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县住建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三)信息管理

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分管领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面对社会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按照相关要求,我局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信息一百多余条,涉及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考核与监督制度等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在本单位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集约化平台上公开。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及时对全县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关切,进一步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无专职人员负责,人员更换比较频繁,且无相关业务培训,更新不够及时,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欠规范,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下一步,我局将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平台维护,定期参加培训,补充完善平台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