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2-11-03       选择阅读字号:[ ]     

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类型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管理公开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 财政预决算 政府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县财政局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3 财政预决算 部门
预算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县财政局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4 财政预决算 部门
决算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县财政局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5 决策公开 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 与财政预决算有关的法律、法规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财政预决算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财政预决算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标准 财政预决算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