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2-32939 | 主题分类 | 历史规划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2-07-14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历史规划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山县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
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玉山县决定“十四五”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现将《玉山县“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此件予以公开)
玉山县“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工 作 方 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玉山县决定“十四五”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农业机械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以“创建平安农机,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积极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平安农机”示范村和农机服务示范组织创建工作,每年创建4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16个“平安农机”示范村、56名农机示范户。通过创建活动,力争党委、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门间协调配合更加密切顺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深入推挤,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为民服务理念牢固确立,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农机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事故持续下降。
三、创建程序
(一)申报认定。示范乡镇(街道)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直接审核认定。“平安农机”示范村、示范户由各乡镇(街道)推荐申报,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最终审核认定。
(二)公示公布。每年9月前,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拟入选的全县“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并公布最终获得“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村、户名单。
(三)动态管理。按照“谁授牌、谁管理”的原则,对获评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和示范户进行动态管理。对创建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或发生农机死亡事故的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当即撤销示范资格。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的有效抓手,与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相结合,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有序提升。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协调部门,负责全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评估核验等工作。各设乡镇(街道)应参照本工作方案,坚决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内容予以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三)认真组织,分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县级创建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推荐、审核把关等工作,要按照申报条件,坚持“优者上、劣者汰”原则,严格把关,公平公正推选创建对象,做到“应创尽创、应评尽评”。
(四)加大投入,强化保障。要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地方规划,与政府中心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充分结合,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强化农机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推进。
(五)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要加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视频、网络、新媒体等方式,结合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多渠道宣传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六)加强监测,巩固成效。要加强对辖区内“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指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全面加强辖区内“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日常监测,发现不符合创建条件的情形或有群众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五、结果运用
(一)对创建的“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示范户,按照“谁评定、谁授牌”的原则,授予标牌。
(二)对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的,在年底相关考核中适当加分,在下一年度经费安排上予以一定倾斜。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服务农机股蔡仁军,座机电话0793-2208316,农业农村局邮箱ysbmfwzx@163.com;县应急管理局陈梦琳,联系方式13870386368。
附件1:玉山县开展全县“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玉山县开展全县“平安农机”示范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成立玉山县开展全县“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陈绪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小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叶春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 赞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王 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建明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罗小金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王岳云 县交通局副局长
邱传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长荣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孙 斌 县气象局副局长
鲍桂清 冰溪街道党委副书记
祝荣卫 文成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黄吉云 怀玉乡党委副书记
郑君锐 南山乡党委副书记
董 慧 必姆镇党委副书记
谢仁财 横街镇党委副书记
汪怀锋 仙岩镇党委副书记
蒙有山 岩瑞镇党委副书记
何 卫 四股桥乡党委副书记
程 燚 双明镇党委副书记
郑小兵 临湖镇人大主席
张德森 六都乡人大主席
吴永华 下镇镇人大主席
余卫兵 紫湖镇人大主席
翟俊雄 樟村镇人大副主席
苏 剑 下塘乡副乡长
蔡仁军 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服务农机股股长
玉山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吴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日常事宜。
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