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发布时间:2023-03-22       选择阅读字号:[ ]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322日通过

命:

王超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伟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雪青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汤战生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马丹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华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双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杨龙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江伟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云飞同志为玉山县人民法院童坊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去:

叶丽英同志的玉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雪青同志的玉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汤战生同志的玉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202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