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玉山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标准拟制定或调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为了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和民办中小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民办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我委拟制定《玉山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ys_fgw@163.com
2. 联系电话:07932552823
3. 通信地址:玉山县发改委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
附件:《关于玉山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标准拟制定或调整(征求意见稿)》
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
玉山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标准
拟制定或调整定价方案
为了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和民办中小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民办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要在成本监审、实地调研及听取社会意见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拟制定我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标准制定或调整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有4所,分别为:上饶市玉山文苑学校、玉山县私立清林中学、上饶北大邦实验学校、上饶市玉山信赖美术高级中学,在校生共计10521人。
二、现行收费标准
1、小学阶段2000元/生·学期(上饶北大邦实验学校);初中阶段2000--8800元/生·学期(上饶北大邦实验学校2000元/生·学期,玉山县私立清林中学4800元/生·学期,上饶市玉山文苑学校8800元/生·学期);高中阶段4800--5600元/生·学期(玉山依赖美术高级中学4800元/生·学期,上饶北大邦实验学校5000元/生·学期,玉山县私立清林中学5300—5600元/生·学期)。
2、学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三、调整依据
1.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价管规〔2023〕138号)明确指出“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在不超过核定的学费标准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江西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定价成本监审技术指南>的通知》(赣价成监字〔2023〕6号)明确指出“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定价成本监审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成本监审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二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四、调整理由
1.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价管规〔2023〕13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杜绝民办学校随意调价,也是推进“双减”工作的重要措施,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深入了解民办中小学校实际生均教育成本,通过实行政府指导价积极引导民办学校良性发展。
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其收费应当体现公益属性。
五、影响分析
1.城乡居民家庭承受能力增强。据统计,2015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22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80元。2022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757元,比2015年增长1.72倍;2022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577元,比2015年增长1.86倍。调整学费幅度应不超过同期城乡居民收入涨幅。
2.收费标准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好受教育者和民办学校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