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关于《玉山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标准拟制定或调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06-10       选择阅读字号:[ ]     

为了规范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和民办中小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民办中小学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成本监审或调查,教体局提出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形成了我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拟制定或调整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为了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和民办中小学校合法权益,促进民办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

(二)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落实《办法》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

(三)从为群众办实事的立场充分认识落实《办法》紧迫性,抓紧确定收费标准。

(四)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落实《办法》的复杂性,确保平稳有序过渡。

二、拟解决的问题

(一)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行为,杜绝民办学校随意调价。

(二)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收费应当体现公益属性,学费的制定或调整,按照成本补偿原则。

三、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学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发改委部门进行审核,两部门共同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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