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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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实施应救尽救。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饶府发〔2019〕3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字〔2023〕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对2019年4月8日玉山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修订,我会修订起草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1251693039@qq.com
2. 联系电话:0793-2553090
3. 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太清大道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5楼办公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
玉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9月23日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全面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实施应救尽救。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饶府发〔2019〕3号)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饶府办字〔2023〕1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残联制定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的起草做如下说明:
一、救助标准的提标扩面
(一)从0-6岁扩大至0-9岁,不设救助次数
(二)从1.5万元/人/年提高至2万元/人/年
(三)取消对残疾儿童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实施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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