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玉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3       选择阅读字号:[ ]     


为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秩序,合理配置卷烟零售市场资源,推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各项工作,维护卷烟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稳有序将卷烟零售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过调查研究与反复论证,玉山县烟草专卖局起草了《玉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合理布局起草过程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需要向社会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1013-1113日。

意见反馈渠道:

1.联系人:祝少君

2.传真号码:0793-2550090

3.电子邮箱:2862070816@qq.com

4.通讯地址:玉山县三清山大道102号(邮编:334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玉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建议”。

附件:1附件1:玉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2.关于《玉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玉山县烟草专卖局

  20251013



附件2:

关于《玉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巩固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保障零售户合法权益,促进卷烟零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玉山烟草实际,玉山县烟草专卖局起草了《玉山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现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优化服务、动态调整原则,进一步提高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以切实保障消费者和零售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结合各地实际,科学调整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确保零售点容量更加合理,零售点分布更加科学,最小单元设定更切实际,努力建设总量可控、布局合理、竞争有序、规范诚信的烟草制品零售市场。

二、《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规定(征求意见稿)》共32条,包括五个章节:总则、总体布局、间距及总量标准、禁止准入情形、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4条。内容包括:第一条制定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制定原则,第四条零售点界定。

第二章总体布局,共5条。内容包括:第五条布局模式,第六条最小单元格,第七条最小单元格零售数量动态调整,第八条发布频次,第九条排队轮候相关规则。

第三章间距及总量控制,共11条。内容包括:第十条间距标准,第十一条有相对界限参照的单独功能性区域,第十二条优抚标准,第十三条单独划分最小市场单元格的情形,第十四条新开发区域,第十五条不受间距及最小单元格总量限制,第十六条重新申领许可证及中小学及幼儿园周围优抚,第十七条小范围搬迁重新申请许可证,第十八条客观因素-地址变更情形,第十九条补救机制,第二十条受理先后原则。

第四章禁止准入情形,共3条。内容包括:第二十一条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第二十二条不予设置零售点的情形,第二十三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共9条。内容包括:第二十四条间距的界定,第二十五条封闭居民小区的界定,第二十六条固定经营场所的界定,第二十七条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界定,第二十八条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界定,第二十九条中小学及幼儿园周围的界定,第三十条与期间计算有关的术语,第三十一条解释权,第三十二条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