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玉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索引号 | 000000000/2023-42556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5-17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发布机构 | 玉山县政府办 |
关 键 词 | 政策解读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办结合工作实际,对《玉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情况汇报如下:
一、修订的必要性
修订《玉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主要是基于:
1.符合《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新版《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6月30日以赣府厅字〔2022〕61号正式印发,其中对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组成及其职责,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和响应行动等内容均进行了重大调整,为做到上下一致,我县有必要对《预案》的有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适应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的需要。因机构改革后涉及县防指多个成员单位的机构、职责等发生了重大调整,同时总结历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不足之处,为适应新时期我县防汛抗旱工作需要,有必要对现有《预案》中的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和响应行动等有关内容进行相应细化、调整、新增,因此有必要对《预案》进行重新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玉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9章,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防指工作机制、防汛抗旱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工作和附则。新《预案》较原《预案》具有更强的政策性、指导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1.县防指及县防办
(1)调整玉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设立原则及组织机构体系架构。
(2)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领导组成。新增1名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地质灾害分管领导兼任。
(3)对县防指和县防办职责进行细化调整。
2.县防指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调整县防指成员单位组成。较原《预案》,本次修订精简了成员单位组成,删除了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县民政局、县物资总公司、冰溪街道办事处、七一灌区水资源保护中心、王宅灌区水资源保护中心、玉山水务投资开发公司、玉山县峡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8个成员单位;市公路局玉山分局更名为玉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增了县直机关工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共5个成员单位。调整后,县防指共38个成员单位。
(2)调整或新增部分成员单位职责。
① 调整部分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抗旱专项预案编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重特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应急避难设施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水旱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社会捐赠物资的管理;承担水旱灾情信息的统计发布;承担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和调动,物资、设备、资金的计划管理;督促县内工矿企业落实所属尾矿坝、尾砂坝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或参与防汛安全事故的评估、调查处理。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省干线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提升;负责公路应急抢险抢通;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国省干线在建公路工程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抗洪抢险车辆的优先通行。
县住建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县城小区防洪排涝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其他负有县城小区防洪排涝职责的有关单位(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县城小区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工地的防洪安全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单位自职能对相关职责进行了相应调整、补充和细化。
② 新增部分成员单位职责: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牵头组建县直机关基层组织党员突击队,制定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汛情紧张时协助相关地区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协调山洪灾害易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工作中涉及环境事件的调查、监测、预警等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因灾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识别纳入监测帮扶对象,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负责健全落实因灾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负责保障受灾脱贫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开展因灾损毁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地区洪旱灾害预防和动态监测工作。
团县委:负责牵头组织先进青年组建青年突击队,制定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汛情紧张时协助相关地区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
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负责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做好防洪排涝工作。
3.县防指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调整县防指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将原《预案》8个应急工作组名称及其职责进行相应的整合调整。调整后,县防指共有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监测调度组、抢险救援组、专家指导组、灾评救助组、督查检查组、综合保障组共8个应急工作组。
(二)县防指工作机制
新增“县防指工作机制”大章,包含会议机制、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值班值守机制和信息报送与发布机制共5类工作机制。较原《预案》相比,新增的“县防指工作机制”规范了县防指日常工作操作机制和程序,使县防指日常工作更加顺畅,可操作性更强。
(三)防汛抗旱准备
新增“防汛抗旱准备”大章,包括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方案准备、物资准备、队伍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检查准备、河道清障准备、专家组准备和值班值守准备共12个准备类型。较原《预案》相比,新增的“防汛抗旱准备”为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提供了思想上、制度上、内容上的详细要求,使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做的更加具体、全面。
(四)监测预报预警
新《预案》将原《预案》“预防和预警机制”大章中的监测预报预警机制进行整合、细化,形成“监测预报预警”大章,其中包含了监测、预报、预警三个小章。较原《预案》相比,新《预案》的“监测预报预警”大章对监测预报预警内容、要求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整合的更加全面、具体、细致,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应急响应
依据《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划分,新《预案》将原《预案》中的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应急响应和抗旱应急响应,并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响应行动进行相应调整。
1.防汛应急响应
① 应急响应条件。调整了部分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新增了部分级别应急响应中以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为依据的启动条件。
② 应急响应行动。对部分级别应急响应行动进行了调整,完善了请求增援的程序,增加了应急工作组运行机制。
2、抗旱应急响应
① 应急响应条件。调整了部分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
② 应急响应行动。对部分级别应急响应行动进行了调整,完善了请求增援的程序,增加了应急工作组运行机制。
3.应急响应结束
细化了响应结束的条件和结束后工作部署。
(六)其他
对“应急保障”、“善后工作”大章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细化、调整,较原《预案》更具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解读人:周小山 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