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来源:县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1-15557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07 公开形式 网站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关 键 词 规范性文件清理 文件有效期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上饶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的重点是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规定。比如,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种类作了扩充,对行政处罚设定权作了调整,补充和完善了对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和实施程序,延长了一些重大违法行为的追责期限,提高了适用简易程序和当场收缴的罚款额度,明确了简易程序适用两人执法,扩大了听证的适用范围,延长了听证的申请期限等,行政规范性文件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二、清理职责

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报人民政府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三、清理要求

乡镇政府(街道办)、各部门要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逐项研究清理。认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存在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应当提出具体建议、修改方案及修改废止理由;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要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要予以修改。

四、结果报送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紧开展清理工作。请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将清理结果报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本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需要清理情形的,也请盖章反馈。

联系人:邱玉莲,联系电话:2553224

邮箱:634777120@qq.com

附件:1.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

      2.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

玉山县司法局

2021年4月25


附件1

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文件类型

名称及文号

清理进展

废止/修订理由

填表说明:1.此表由县政府部门填写,各部门应逐项将本部门代政府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和对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建议填入本表。

2.“文件类型”栏应填行政规范性文件。

3.“清理进展”栏应填写状态(已废止、已修订、拟废止、拟修订)、具体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

附件2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文件类型

梳理总数

已废止数量

已修订数量

拟废止数量

拟修订数量

1

2

填表说明:此表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将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