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内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其他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1-13913 主题分类 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10-25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务动态
文件有效期 有效


10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常青主持召开玉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中华、杨军、吴方博、徐益海、杨时胜、韩云青出席。

县人民政府县长余洪雷列席并提请人事任免议案,介绍拟任人员情况。县人民法院院长董有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雷,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冰溪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双明镇、紫湖镇、四股桥乡人大主席,审计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书面),审议了《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履职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玉山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以及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和关于2021年玉山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张常青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宣誓。

张常青希望新任命的同志不断强化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擦亮玉山县“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这块金字招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人民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自觉学习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各项工作;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筑牢廉洁奉公的防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秉公用权、依法履职,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告

(第1号)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

 命:

姚腮良同志为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

 去:

刘娟娟同志的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姚腮良同志的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2021年10月23日

(第2号)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决定

 命:

郏贞军同志为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向阳同志为玉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萍同志为玉山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晓军同志为玉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志强同志为玉山县公安局局长;

周远林同志为玉山县民政局局长;

 平同志为玉山县司法局局长;

吴新建同志为玉山县财政局局长;

钟明诗同志为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乐训满同志为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洪光荣同志为玉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占晋泉同志为玉山县水利局局长;

吴小平同志为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斌同志为玉山县商务局局长;

邱灿荣同志为玉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邱厚跃同志为玉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杨卫华同志为玉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叶春文同志为玉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彬斌同志为玉山县审计局局长;

周流付同志为玉山县林业局局长;

周茂贤同志为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单小兵同志为玉山县统计局局长;

李宁春同志为玉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胡卫华同志为玉山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陈敏伟同志为玉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现予公告

2021年10月23日

(第3号)

玉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

 命:

周发亚同志为玉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汤宣雷同志为玉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小河同志为玉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艳同志为玉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吴植辉同志为玉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去:

 琼同志的玉山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发亚同志的玉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玲同志的玉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