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1-01       来源:其他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1-14225 主题分类 政务动态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11-01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政务动态
文件有效期 有效


2021年10月30日,邻县铅山县葛仙山镇发现一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女,铅山县葛仙山镇南耕村人。经铅山县疾控中心初步流调,其自10月13日以来行程轨迹如下:

10月13日-26日,在葛仙村度假区仙村客驿餐厅工作,住集体宿舍,期间曾往返葛仙山镇朱村。

10月27日上午11:40到港东村中学对面永安餐馆拿菜,随后到港东村日丰超市买东西。下午15:00到葛仙山南耕村看望家人;16:00出入葛仙山杨村农业银行对面快递点及圆通手机店,17:00后无外出。

10月28日上午11:30与家人一同前往湖坊镇。12:00在湖坊镇镇区超市买菜,在超市对面的卡贝希诺母婴店购买儿童用脸霜;12:30到湖坊卫生院就医,14:30从卫生院离开,到湖坊镇红绿灯水果店买水果,随后驾车回家;16:00后无外出。

10月29日中午12点返回葛仙村度假区。

铅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玉山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全县应急响应机制”,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全部取消休假,党员干部到岗到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到随时待命。对相关区域和场所进行重点管控,正在全力调配人员、物资,精准开展疫情阻击战。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请广大市民服从当地村(社区)或所属单位指挥和安排,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10月13日以来有葛仙山镇、湖坊镇旅居史者,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过接触或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立即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高铁南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医院、商场、超市、菜市场、药店、影剧院等严格落实扫二码、一米线、戴口罩、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消毒等防控要求。

三、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及首诊负责制。全县所有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对发热就诊人员一律不得接诊。药店对购买感冒药、退热药、抗感染药的人员必须做好登记,并第一时间报告。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得发布、转发、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非权威来源的音视频和文字信息。

五、请广大市民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不必要外出;不扎堆,少聚会,严禁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疗,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六、请广大市民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已接种第一剂疫苗且接种时间超过了21天的人群,请及时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第二剂疫苗;接种两剂次疫苗且时间超过6个月18岁以上人群,请及时到就近接点接种第三剂加强免疫疫苗。并请我县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咨询电话:玉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0793-2551365

玉山县疾控中心值班电话  0793-2553210

特此通告

玉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