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购房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玉山之窗      选择阅读字号:[ ]     

索引号 000000000/2022-2517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玉山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5-26 公开形式 网站 关 键 词 公示公告
文件有效期 有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有效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玉山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近日,玉山县出台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凡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玉山县主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

玉山县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4月30日),在玉山县城主城区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

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严格按照《玉山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玉发〔2016〕12号)文件精神,落实好对高层次人才购房分类补贴政策。经认定的4类至1类人才,直接引进全职创业或工作关系转入我县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协议)的,可凭购房合同、税务发票分别享受20万、40万、60万、100万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年拨付。

给予交易契税财政补贴凡

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玉山县主城区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相关税款实行先征后补。

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型住房按揭需求,更好地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在玉山县范围内,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并合理下行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40%。